[ 索引号 ] | /2022-01225 | [ 发文字号 ] | 白市驿府发〔2022〕4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白市驿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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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5-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6 |
各科室、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持续营造巩固“开好党代会、迎接二十大”的良好安全环境和氛围。现将《扎实抓好安全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实施。
(此页无正文)
白市驿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白市驿镇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持续营造巩固“开好党代会、迎接二十大”的良好安全环境和氛围,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22〕10号)等文件要求,我镇现就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握总体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控大事故、防大灾害”核心目标,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企业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稳定,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制度,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镇党委要靠前研究解决安全发展重大问题,各科室、村(社区)要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各科室要主动担当、认真履责,各类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共同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白市驿镇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各环节。
(二)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细化分解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对标对表市安委办、减灾办安全工作66项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融合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明确重点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项目化、清单化、机制化推进,不折不扣逐条抓好落实。持续开展“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反思整改,聚焦“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作风不扎实、安全基层基础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结合自然灾害防治需求,加快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等项目。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联动疫情防控、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检查,各科室、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安全大检查工作,行业主管科室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督导,建立排查、研判、处置、反馈一体化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各类重大安全风险问题。采取自查自改、帮查帮改、明查暗访、跟踪督办等种方式,运用交办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末位发言等多种形态,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走过场、不认真、不深入导致隐患疏漏,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检查发现难以立行立改的重大问题,要报告镇政府及时研究解决。
(四)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依据科室职责分工,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开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
经发办:重点排查整治外力破坏城镇燃气管道和人员密集场所占压城镇燃气、成品油管道安全隐患;充电桩安全隐患;工贸行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落实等问题。
规建办(环保办):重点排查整治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限额以上房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活动等工程安全隐患;建设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危险重大工程管理不落实问题。
社事办: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安全隐患。
文化服务中心:重点排查整治商业综合体内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小型游乐设施和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安全隐患。
应急办: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加油加气站、烟花爆竹、规下工业和限下商贸企业、乡村道路交通等安全隐患,及双重预防机制不落实问题。
农服中心:重点排查整治防汛抗旱、森林火灾、河道管理等方面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所:重点排查整治特种设备特别是非标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安全隐患。
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重点排查整治城市运行安全隐患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市政道路安全隐患,外立面(城镇风貌)改造安全隐患。
白市驿镇交警队:重点排查整治货车、罐车、渣车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九龙坡区消防救援支队: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隐患。
其他行业监管科室全面排查整治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把关和系统治理。健全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查“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项目,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开展项目审批“回头看”,对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要坚决予以纠正、限时整改。督促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范畴实行统一安全管理。严肃查处建设施工、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责任。坚持“用谁资质谁负责、挂谁牌子谁负责”原则,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资质方,严格依法追究单位、个人责任。
(六)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解决不愿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坚持行业主管部门“日周月”检查执法规范,深入开展执法“清零”行动和执法强度提升行动,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健全联合惩戒和群众有奖举报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突出封闭煤矿井筒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非法运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依法从重惩处。严格落实“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加强属地、行业联动,对各类事故依法开展调查,严肃追究责任。
(七)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我镇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人员、资金、车辆等工作保障,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8个方面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八)做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使用、补给等全环节管理,推广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加快建设应急资源分布图和数据库。加强“专、常、群”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消防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使用办法。落实应对极端天气“12条措施”,分区域、分行业领域健全“熔断”机制,完善预警“叫应”机制,落实紧急情况下“禁、停、撤、疏”管控要求。镇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规范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九)抓好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特殊时段,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等重点时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各科室、村(社区)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安全基础底子薄、技术管理水平弱、监管人员经验少的重点企业单位,组织安全专家或技术骨干开展集中指导。举办各类竞赛、展会、演出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进行安全检测评价、出具安全评价报告,确保活动安全。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一)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镇党委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大问题,重要时段靠前开展现场调研、专题研究部署、解决突出矛盾。应急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要每月研究调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其他班子成员要坚持“日周月”制度,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委办要加强综合协调,积极探索实体化运行。
(二)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要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收回。行业主管部门、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需要,研究提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按程序报批实施。
(三)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检查执法必查内容,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故意增设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等行为。分级分类完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挂牌公示制度,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每月至少指导检查2家以上挂牌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整改突出问题隐患,协调解决安全管理难题。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厂长经理管理层、部门技术层、车间班组操作层负责人公示履职制度,全面推广责任清单、风险清单、操作卡、应急卡“两单两卡”,落实企业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科室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纪实制度,建立安全履职档案,实行周检查、月通报,适时以适当方式进行述职。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责任、科室监管责任和村(社区)属地监管职责。镇安委办要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督查,行业主管科室要每月开展督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