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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1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发布日期 ] 2023-05-10

白市驿镇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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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白市驿镇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为:承担物业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4.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0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4万元,比2022年减少4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4万元,比2022年减少41.5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减公用经费及综合目标考核未纳入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白市驿镇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白市驿镇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无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本单位无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姚,联系方式:023-65707445

附件下载:

部门预算公开表(物业管理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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