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6962 | [ 发文字号 ] | 巴福府发〔2021〕24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福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0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6962 |
[ 发文字号 ] | 巴福府发〔2021〕24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福镇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0 |
相关村(居)、相关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巴福镇2021年涉水违法行为“百日大排查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巴福镇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巴福镇2021年涉水违法行为“百日大排查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结合《重庆高新区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和《重庆高新区2021年涉水违法行为“百日大排查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和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巴福镇2021年“百日大排查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涂基友任组长,规建环保办、综合执法办、相关村(居)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建环保办,由陈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大排查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工业企业“三排”和超标排放、辖区污水处理设施不达标排放等涉水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集中培训(2021年7月30日)
组织相关村(居)、规建环保办、综合执法办,召开工作启动暨集中培训会,落实责任人员,明确行动措施。
(二)精心组织,严格执法(2021年8月1日—10月31日)
一是梳理重点排查对象。根据生态环境局要求及我镇掌握的涉水举报投诉等情况,以小溪河箱涵出口出境考核断面为引导,全面梳理涉水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站)名单,纳入重点排查对象。
二是明确重点打击行为。重点打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尤其利用渗坑、渗井、雨天、夜间偷排,无证或超标排放废水;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造假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污;未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等行为。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成立镇执法检查组,负责对违法行为的排查、现场调查和立案查处,对跨区域、涉刑事犯罪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高新区。相关村(居)按属地原则协助开展“百日大排查大执法”专项行动,并积极提供有关线索。
四是落实水质监测保障。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单位,协助我镇开展执法监测有关工作,第三方单位24小时待命到岗到位,全程参与专项执法行动中的水质采样及水质监测。
五是联合查办重点案件。镇执法检查组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联系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查支队(联系电话:68378159)联合查处。
(三)定期调度,全面总结(2021年8月15日—11月10日)
从8月1日专项执法检查开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4日、30日调度统计阶段性工作成效,并上报高新区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专项执法检查结束后,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涉水违法行为“百日大排查大执法”专项行动,是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是助推西部(重庆)科学城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的务实之举,也是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的有力措施,相关村(居)、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参与,保障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协同联动,力求实效。镇执法检查组要抽调配备懂法律、业务精、有经验、敢较真、善作为的执法人员,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监测工作组的协同配合,同时镇环保管家要积极配合协助参与,提供必要技术支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百日大排查大执法”专项行动见实效。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相关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辖区企业及公众关心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12345热线电话、有关部门的政务值班电话等渠道举报违法线索,着力营造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和良好氛围。
(四)严肃考核,强化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百日大排查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督办,对不配合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约谈相关负责人;因虚报、瞒报、漏报或执法不力,对我镇专项行动工作进展造成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镇综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