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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12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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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巴福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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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卫生计生、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行政执法权,承担辖区内各类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综合协调和联动保障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巴福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巴福镇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2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巴福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无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钟家梅,电话:023-65760101)

附件下载:

原文下载:巴福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九龙坡区巴福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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