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3200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水许可〔2025〕33号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4 |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3200 |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水许可〔2025〕33号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4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4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高新区寨山坪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及修复整治工程(2期、3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项目编号:2404-500356-04-01-947527)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重庆高新区寨山坪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及修复整治工程(2期、3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原则同意项目工程评价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涉河建筑物为拟建雨水管和排水管,其中福来村沟(绕城高速-莲花滩河口)排水管道建设工程包含新建20米DN400mm排水管道,新建2711米 DN600mm排水管道,新建472米 DN800mm排水管顶管道。北师大周边内涝整治工程包含新建1666米 d500-d1000排水管道。虎溪河西侧及农安村沟排水系统完善工程包含沿虎溪河(曾家沟~大学城南二路段)主河道西侧新建3.80km排水管道,沿农安村沟北侧新建1.29km排水管道。龙华路内涝整治工程包含龙华路新建400米 d400~d1400mm雨水管,龙华路新建100米d400mm排水管道,新建污水泵站1座,新建180米d250mm压力排水管,并对龙华路东段及华泰路现状排水管道严重缺陷问题进行修复整治。
三、本工程施工期需保证河道行洪通畅,严禁阻断原天然河道水流,切实做好施工期施工导流工作。
四、施工期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做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高新区建设局。由高新区建设局进行施工监督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根据涉河事项复核报告参与其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 重庆高新区寨山坪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及修复整治工程(2期、3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 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