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2772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水许可〔2025〕30号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3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3 |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2772 |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水许可〔2025〕30号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3 |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3 |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西部(重庆)科学城梁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编号:2212-500356-04-05-444537)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西部(重庆)科学城梁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项目涉及河流为梁滩河、莲花滩河、余家湾沟、宋家沟、雷打沟,同意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涉河建筑物为护岸工程、河道清淤工程、人行步道工程、人行桥工程及污水管道改迁工程。
其中梁滩河护岸工程由含谷段护岸工程和梁滩河下段防洪护岸工程组成。含谷段护岸工程位于梁滩河左岸含兴桥至梁滩河桥(示范段起点),护岸长度0.52km,护岸型式为镇脚+自然岸坡+人行步道。梁滩河下游段防洪护岸工程位于示范段终点至惠普路桥,护岸长度2.55km(左岸1.33km、右岸1.22km),护岸型式为格宾石笼镇脚+雷洛护垫+亲水步道+植草护坡+堤顶道路,护岸顶高程288.75~289.21m,工程任务为防洪护岸。余家湾沟护岸工程位于余家湾沟成渝环线高速路涵洞进口至金刚坡鱼塘,护岸长度0.8km(左岸0.4km、右岸0.4km),护岸型式为浆砌块石镇脚+生态护坡,护岸至现状地面。
项目河道清淤位于莲花滩河,莲花滩河清淤分为上下两段,清淤总长7.5km。上游段从风狮桥至银昆高速,清淤长度1km;下游段从严家桥节制闸下游至新普科技公司,清淤长度6.5km;清淤厚度0.5~1.0m。
项目华世丹段人行步道位于梁滩河右岸重庆华世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围墙外河段,新建人行步道0.3km。在现状桩板挡墙顶搭设1.5m宽的普通钢筋混凝土板与华世丹内部1m宽现有道路结合后,形成2.5m宽的人行步道。
项目共设置2处人行桥,分别位于宋家沟和雷打沟河口处。宋家沟人行桥和雷打沟人行桥均为板简支梁桥,与所在支沟正交,全长13m,单跨,跨径11.5m,桥面宽4.0m。雷打沟人行桥受两岸地形限制,设计为漫水桥。
项目改迁污水管位于梁滩河下游段,共计4段,总长669m。分别为SW594~SW587段,长232m;SW640~SW631段,长163m;SW575~SW571段,长120m;SW568~SW563段,长154m;管径DN400,均埋地铺设,检查井为承压井。
三、本工程施工期需保证河道行洪通畅,严禁阻断原天然河道水流,切实做好施工期施工导流工作。
四、施工期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做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高新区建设局。由高新区建设局进行施工监督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根据涉河事项复核报告参与其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西部(重庆)科学城梁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