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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23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发布日期 ] 2025-09-10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23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发布日期 ] 2025-09-10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2025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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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910日至2025916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gxq.cq.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gxqsthj@163.com,传真:68601388。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40003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

重庆高新区虎溪街道

重庆大学

长锦建院(成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内建设1栋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占地约2633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000平方米,建成后主要用于航空航天学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开展科研、教学相关实验。项目总投资45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占总投资的0.77%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固体废物等。

1.项目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酸雾“碱液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少量发动机汽油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引至屋面排放,污水池臭气引至绿化带排放。项目废气处理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项目实验废水处理达标后进入校内污水管网生活污水、车库冲洗水经格栅井进入校内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土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隔声、消声、降噪和减振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回收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定期交资质的单位处置

教育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3161号)

/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5910


附件下载: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2025年第3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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