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23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0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23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0 |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gxq.cq.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gxqsthj@163.com,传真:68601388。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40003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高新区虎溪街道 |
长锦建院(成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内建设1栋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占地约2633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000平方米,建成后主要用于航空航天学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开展科研、教学相关实验。项目总投资45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占总投资的0.77%。
|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固体废物等。 1.项目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酸雾经“碱液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少量发动机汽油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引至屋面排放,污水池臭气引至绿化带排放。项目废气处理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项目实验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校内污水管网,生活污水、车库冲洗水经格栅井进入校内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土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隔声、消声、降噪和减振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回收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教育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3〕161号) |
/ |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