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2025年第11号)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邮 编:400039
传 真:6860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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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 |
公告日期 |
项目代码 |
详情 |
1 |
重庆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 |
重庆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高新区)项目 |
2025年4月24日 |
批准 |
2025年4月30日 |
2406-500356 -04-01-409327 |
见附件 |
附件:重庆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高新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