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67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7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67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7 |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高新区梁滩河流域水安全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编号:2312-500356-04-01-582458)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重庆高新区梁滩河流域水安全治理工程(一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项目涉及河流为梁滩河、岗上沟、莲花滩河,同意项目工程评价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涉河建筑物分别为梁滩河护岸工程,梁滩河右岸护岸工程下游步道硬化,岗上沟河口渠化段及岗上沟桥梁,莲花滩河清淤。其中梁滩河护岸工程包括新建护岸2.04km,左岸长1.01km,右岸长1.03km,坡顶设防汛抢险道路,宽度4.0m。另新建排涝管涵7处,总长203.1米,新建下河梯步6处。
梁滩河右岸护岸工程下游终点连接现状步道,并对下游现状步道修整硬化,硬化长度423m,宽4.0m,采用彩色C30混凝土硬化。
岗上沟河口渠化段采用明渠形式,长约63.1m,断面为倒梯形,下底宽7.0m,最大挡墙高9m。渠化段设置一连接堤顶应急通道小桥,桥梁全长18.3m,桥面高程为287.226~287.521m,梁底最低点高程为286.14m。
莲花滩河河段清淤疏浚总长3.0km,起点为上游凤锦路,终点为下游金凤大桥,清淤前河床断面为天然u形状,清淤后断面为倒梯形。
三、本工程施工期需保证河道行洪通畅,严禁阻断原天然河道水流,切实做好施工期施工导流工作。
四、施工期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做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高新区建设局。由高新区建设局进行施工监督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根据涉河事项复核报告参与其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重庆高新区梁滩河流域水安全治理工程(一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
审意见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