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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6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12 [ 发布日期 ] 2024-12-12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6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2
[ 发布日期 ] 2024-12-12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信息的公告表(2024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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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2月6日审批以下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公告有关设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gxqsthj@163.com,传真:023-68601388,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5号楼3楼331室。

序号

申报单位

审批内容

建设地点

编制机构

基本情况

结论

1

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龙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重庆高新区三百梯水库下游约200m、肖家河左岸

重庆港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九龙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重庆高新区巴福镇天坪村1组120号(东经106°20′34.37″、北纬29°23′34.40″),该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重庆高新区三百梯水库下游约200m、肖家河左岸,设置类型为扩大排污口,污水排放规模为10000m3/d,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9′43.64″、北纬29°23′17.05″,排放性质为混合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明渠。

该入河排污口所在一级水功能区为大溪河九龙坡开发利用区,二级水功能区划为大溪河九龙坡农业用水区,水质管理目标为Ⅴ类。污水处理厂尾水各类污染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主要污染物总排放量为:COD182.5t/a,氨氮18.25t/a。污水处理厂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大溪河的影响有限,各断面水质满足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排污口设置符合相关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不涉及生态红线,设置可行。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2日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信息的公告表(2024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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