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531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水许可〔2024〕44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5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531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水许可〔2024〕44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5 |
重庆科学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金大道(凤霞路—七纵线段)道路工程(项目编号:2308-500356-04-01-10530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新金大道(凤霞路—七纵线段)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项目涉及河流为任家坡河、盐井河,同意项目工程评价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涉河建筑物分别为潜龙溪桥、盐井河桥以及综合管廊工程K2+720~K2+873段(下穿盐井河)。其中潜龙溪桥梁分幅布置,左右幅桥梁全长均40.0m,跨径布置均(1x30)m,左幅桥梁宽度25.5m,右幅桥梁宽度19.5m。设计桥面高程296.100m~296.208m,设计梁底高程294.300m~294.363m。
盐井河桥梁分幅布置,左右幅桥梁全长均41.0m,跨径布置均(1x35)m,左幅桥梁宽度25.5m,右幅桥梁宽度19.5m。设计桥面高程295.991m~296.433m,设计梁底高程294.013m~294.395m。
综合管廊工程K2+720~K2+873段(下穿盐井河),管廊为矩形断面,下穿河道段现状地面高程287.750m~296.128m,管廊顶距河底覆土厚度1.192m~1.226m,该段综合管廊断面净空尺寸为:B×H=7300×3300mm。
三、本工程施工期需保证河道行洪通畅,严禁阻断原天然河道水流,切实做好施工期施工导流工作。
四、施工期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做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高新区建设局。由高新区建设局进行施工监督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根据涉河事项复核报告参与其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新金大道(凤霞路—七纵线段)道路工程洪评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
意见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