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26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3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26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3 |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gxq.cq.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gxqsthj@163.com,传真:68601388。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40003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 |
重庆宏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宏灿塑料智能挤出生产项目 |
重庆高新区金凤镇 |
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报告表(常规审批) |
项目在现有厂房内新增2条造粒生产线,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总投资约1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比21.05%。 |
1.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热熔挤出废气经“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2.空压机含油废水经设备自带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其他生产废水一并进入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通过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可减少项目噪声排放。 4.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按规定收集处置。 |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