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2203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环准〔2024〕91号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5 |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2203 |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环准〔2024〕91号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5 |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5 |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gxqsthj@163.com,传真:68601388。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40003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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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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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安储能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
储能与智慧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 |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河谷路10号 |
重庆徳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环评报告表(告知承诺) |
项目总占地9671.03m2,建筑面积15973.38m2,新建2栋厂房,建设2条储能PACK生产及储能设备集成系统生产线,形成年产1GWh储能PACK及储能集成系统产品(电池柜)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约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总投资的0.77%。 |
1.废气 项目激光焊接和极柱清洗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由设备自带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少量贴胶、涂胶、擦拭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厂区新建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含污水处理厂,对环境影响小。 3. 噪声 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以满足厂界达标,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定期交厂家或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
附件1.清安储能技术(重庆)有限公司储能与智慧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2.清安储能技术(重庆)有限公司储能与智慧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批准书。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