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315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水许可〔2021〕49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6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6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315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水许可〔2021〕49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6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6 |
重庆市润龙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铜罐驿长江提水工程(西永园区广达生活区段)输水管道迁改工程(项目编号:2020-500356-46-02-117768)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铜罐驿长江提水工程(西永园区广达生活区段)输水管道迁改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莲花滩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行为。
二、同意《铜罐驿长江提水工程(西永园区广达生活区段)输水管道迁改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中的洪水影响评价方案。
本工程河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涉河建筑物输水管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本工程沿规划金栗路西侧及广达生活区内部篮球场和绿化带下方布置,向北延伸穿越莲花滩河,在金栗路、横三路交叉口与现状输水管相接,涉及河段总长约168m。本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建筑物为J3-J4段,穿河管线设计管长168m,管径1400mm,壁厚12mm,采用螺旋焊接钢管DN1400,设计流量1.97m³/s,设计坡比0.27%,设计流速1.29 m/s,起点管道中心高程280.68m,终点管道中心高程280.56m,管道埋深2.80-3.034m,管道覆土深度1.40-1.62m。
三、本工程施工期需保证河道行洪通畅,严禁阻断原天然河流,切实做好施工期施工导流工作。
四、施工期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做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高新区建设局。由高新区建设局进行施工监督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根据涉河事项复核报告参与其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 3 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 铜罐驿长江提水工程(西永园区广达生活区段)输水管道迁改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2. 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