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239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环准〔2021〕042 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6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239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环准〔2021〕042 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6 |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gxqsthj@163.com,传真:68601388。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400039。
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审批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1 |
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大溪河巴福和石板段河道疏浚及生态提升工程 |
高新区石板镇 |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堰塘、水渠) |
本工程河道疏浚河段为石板河(设计桩号SK0+000~SK2+650段),疏浚总长度2.65km,疏浚起点位于石板水库,终点位于石板河汇入磨刀溪入河口附近,主要开展河道清淤。护岸工程包括护岸、人行桥改建、附属设施以及绿化工程等内容。护岸工程位于疏浚河段桩号SK1+560~SK2+ 005段,新建护岸长度为550.66m,其中左岸桩号范围HZK0+162.88~HZK0+262.65,护岸型式采用格宾镇脚+草皮护坡型式,右岸桩号范围HYK0+000.00~HYK0+450.89,护岸型式采用格宾镇脚+框格草皮护坡+堤顶道路型式。同时在护岸工程段HK0+345处的现状人行桥本次一并改造(拆除重建)。该工程总投资约492.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8万元,占工程投资的14.77%。 |
附件1: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溪河巴福和石板段河道疏浚及生态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附件2: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溪河巴福和石板段河道疏浚及生态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pdf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溪河巴福和石板段河道疏浚及生态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附件2: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溪河巴福和石板段河道疏浚及生态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