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有关规定,重庆途鑫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超过一百八十天未投入运营,视为自动终止经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被注销经营许可证的业户不得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应将被注销证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交回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归档,逾期未交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23-68600981)
特此通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清单
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2024年5月7日
附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清单
序号 |
业户名称 |
经营许可证号 |
注销原因 |
1 |
重庆途鑫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500401007315 |
超过180天未投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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