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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服务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逃避支付)

来源: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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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晟禾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DJNAR7X3

我局正在查处重庆晟禾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拖欠2名劳动者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邮寄送达及现场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制作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逃避支付):

周吉友、周建投诉你单位存在拖欠周吉友工资3500元、周建工资3500的行为经多次联系你单位拒不配合我局调查核实处理,你单位的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以转移财产或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足额支付周吉友、周建的劳动报酬。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支付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310号)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责责任。

联系地址:重庆高新区金凤镇凤苑路14号附19号(重庆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厅)

联系电话:023-68183775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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