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关于部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5年5月以来,根据工作部署安排,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开展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营造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氛围,现将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一、重庆新棋银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5年5月,我中心对重庆新棋银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药师不在岗售卖处方药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41元,处违约金4.1元,移送市场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二、重庆美亦佳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5年7月,我中心对重庆美亦佳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药师不在岗售卖处方药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280.6元,处违约金28.06元,移送市场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三、重庆山外山康美血液透析陶家门诊部
2025年9月,我中心对重庆山外山康美血液透析陶家门诊部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过度诊疗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8315.83元,处违约金831.5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四、沙坪坝山外山血液透析中心
2025年9月,我中心对沙坪坝山外山血液透析中心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将超出医保目录范围项目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过度诊疗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8769.7元,处违约金876.97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五、重庆好德医院
2025年9月,我中心对重庆好德医院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超出医保目录范围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过度诊疗、超量开药、重复收费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27251.23元,处违约金2725.12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六、重庆海吉亚医院
2025年9月,我中心对重庆海吉亚医院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量开药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10816.79元,处违约金1081.6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七、重庆瑞升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大学城门诊部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重庆瑞升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大学城门诊部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691.48元,处违约金69.14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八、重庆瑞扬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大学城门诊部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重庆瑞扬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大学城门诊部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1823.7元,处违约金182.37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九、重庆正羽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曾家镇正街诊所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重庆正羽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曾家镇正街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准确上传进销存、追溯码数据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84元,处违约金8.4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十、重庆醇德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12月,市飞检组对重庆醇德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量开药、过度检查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17957.6元,处违约金1795.76元,移送综合执法局,处行政罚款17957.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十一、重庆白市驿骨科医院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重庆白市驿骨科医院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26073.72元,处违约金2607.37元,移送市场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十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代军诊所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代军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将超出医保目录范围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超出药品法定适应症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11124.73元,处违约金1112.47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十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氏中西医结合诊所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氏中西医结合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准确上传进销存数据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8732.55元,处违约金873.2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十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围中医综合诊所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围中医综合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药品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1989.84元,处违约金198.9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十五、沙坪坝陈世龙中医诊所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沙坪坝陈世龙中医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药品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8853.64元,处违约金885.3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十六、沙坪坝纳康综合门诊部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沙坪坝纳康综合门诊部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准确上传进销存数据、超出医保目录范围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35501.61元,处违约金3550.1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十七、沙坪坝田利诊所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沙坪坝田利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将超出医保目录范围项目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5235.8元,处违约金523.5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十八、沙坪坝张明金中西医结合诊所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沙坪坝张明金中西医结合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将超医保目录范围及超药品法定适应症的项目纳入统筹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串换药品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7362.29元,处违约金736.23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十九、沙坪坝赵亚仁诊所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沙坪坝赵亚仁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将超医保目录范围项目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串换药品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14869.67元,处违约金1486.97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二十、重庆春芽口腔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春天里口腔诊所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重庆春芽口腔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春天里口腔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39815.13元,处违约金3981.5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二十一、重庆渝正堂诊所管理有限公司龙湖优城诊所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重庆渝正堂诊所管理有限公司龙湖优城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将超出医保目录范围项目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串换药品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948.25元,处违约金94.83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二十二、重庆利健诊所有限公司康居新城诊所
2025年12月,我中心对重庆利健诊所有限公司康居新城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药品盘存系统数量与实物不符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68元,处违约金6.8元,暂停医保结算一个月,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二十三、重庆药小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我中心对重庆药小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药品盘存系统数量与实物不符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31.8元,处违约金3.18元,暂停医保结算一个月,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二十四、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星晨大药房(个人独资)
2025年1月,我中心对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星晨大药房(个人独资)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药师不在岗售卖处方药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54.8元,处违约金5.48元,移送市场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二十五、明煦诊所(重庆)有限公司南一路诊所
2026年1月,我中心对明煦诊所(重庆)有限公司南一路诊所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盘存药品系统数量与实物不符、医师蔡贵英超出《医师执业证书》规定的执业地点开展医疗服务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337.45元,处违约金60.89元,暂停医保结算一个月,移送公共服务局,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医保支付资格记2分、记3分的处理。
二十六、重庆旭冉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学智路诊所
经网审数据分析,重庆旭冉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学智路诊所雷火灸、隔物灸、推拿治疗项目结算异常。2026年2月,我中心对该机构开展核查,确定该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2851.92元,处违约金285.19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2分。
二十七、重庆汇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6年4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关于药品追溯码疑点线索,我中心对重庆汇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从非正规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医保基金支付的“回流药”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27元,处违约金8.1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移送综合执法局,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12分,终止结算资格3年。
二十八、重庆治源药房
2026年4月,根据举报投诉线索,我中心对该机构开展核查,确认该机构存在销售药品“阴阳价”和未按规定退回医保结算费用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违约费用50元,处违约金5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记2分。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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