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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招募法律援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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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重庆高新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力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重庆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重庆高新区决定组建“重庆高新区法律援助人员库”,并公开招募法律援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

20251215日至1219

二、法律援助人员库组成

根据法律援助工作需要,法律援助人员库设立6个分库:刑事法律援助人员库,民事法律援助人员库,行政法律援助人员库,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人员库,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人员库,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法律援助人员库。

报名人员可根据专业特长选择申请一个或多个人员每人不超过4),综合执法局将结合业务专长进行统筹调配。

三、招募范围及条件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重庆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正常执业的专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招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市内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一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

3.具备独立办案的能力,及时准确完整录入系统信息

4.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制度。

四、工作职责

1.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公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2.依法依规办理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按时报告办理情况并完成案卷归档手续

3.积极参与业务培训、普法宣传教育及公益法律援助志愿等活动

4.参与研究和处理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

5.严格遵守法律援助工作纪律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财物对工作中知悉的秘密予以保密

6.其他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五、人员库管理

(一)法律援助人员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或增补法律援助人员。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综合执法局可以决定法律援助人员退出法律援助人员库: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重庆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法律援助禁止性规定的

2.承办案件质量评估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3.两次以上无故拒绝接受案件指派或者不参加业务培训、公益普法宣传活动的

4.受到经查证属实的有效投诉或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处分的

(三)对表现突出的人员,优先推荐纳入全国、全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六、招募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集中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组织报名人员填写《重庆高新提供法律援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法律援助人员履职承诺书》并统一填写《重庆高新提供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统计表》。

(二)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及申请统计表加盖公章);

2.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相关专业领域业绩证明材料如判决书、裁定书、典型案例等);

4.有获得近3年表彰奖励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随相关报名表一同邮寄或直接报送至重庆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fzk68882058@163.com

(三)资格审核

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专业领域影响、个人职业操守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入选法律援助人员库的名单。

七、联系方式

报名人员可向重庆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重庆高新区含谷镇高腾大道999报送相关报名材料

联系人:何欣益;联系电话:023-68606318

附件:1.重庆高新区法律援助人员库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统计表

2.重庆高新区法律援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重庆高新区法律援助人员库法律援助履职承诺书


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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