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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重庆高新区先投(研)后股的通知

来源: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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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大学城和科学城融合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人才创新创业,不断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重庆高新区以先投(研)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渝高新发〔202511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重庆高新区先投(研)后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投(研)后股”项目定义

“先投(研)后股”是指在“先投(研)”阶段,以科研项目形式向科技企业投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在“后股”阶段,当项目承担企业实现市场化融资或发展良好后,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

二、申报时间

(一)自20251128日起实施常态化征集。

(二)本次通知在20258月发布的《申报2025年度重庆高新区以先投(研)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基础上,结合政策实施和项目管理需要,对资助条款、拟持股比例、申报方式、咨询渠道及项目申报书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先投(研)后股”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要求以本通知及所附最新版本的申报书、承诺书等材料为准,请各申报单位按本次更新后的格式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

三、资助金额及拟持股比例

(一)种子期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拟持股比例为20%

(二)初创期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拟持股比例为10%

具体金额根据项目评审及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并根据资助金额同比例调整拟持股比例。

四、申报条件

先投(研)后股支持对象为主要经营业务活动在重庆高新区的各类创新主体及服务主体。上述主体须符合科技创新方向和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原则上,先投(研)后股支持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重庆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及重庆高新区“323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方向;所属科技成果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拥有与项目相关的核心知识产权且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科研、管理和创业经验,以及业内认可的职业素养和开拓创新能力,有承担技术研发或科技项目应用转化的工作经历,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与项目承担企业具有明确的关联关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15%以上股权,并以货币形式完成部分实缴出资)。

(三)不得将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单次仅允许申报一个先投(研)后股项目,已获得先投(研)后股支持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在项目支持期内不得重复申请。

(四)申报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1.种子期:

1)申报项目时,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结构及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全职人员数量或者项目团队。若项目团队未设立企业,需在签订投资意向书后6个月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以实缴出资方式投入该项目的货币资金不低于资助资金的50%

2.初创期:

1)申报项目时,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1年,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结构及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全职人员数量;

2)企业以实缴出资方式投入该项目的货币资金不低于资助资金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附件:

1.《项目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产品进度及市场情况、竞品分析、收益及支出测算等);

2.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

3.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简历(核心人员原则上为全职人员,若为兼职或顾问的应当注明);

4.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企业运营管理制度文件等;

5.项目申报书中财务数据对应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纳税申报表;

6.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如:实缴注册资本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业务合同等);

7.取得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关键核心技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制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若专利权人非本申报主体,需另附专利授权书。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六、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种子期:h317276183@163.com

初创期:cqhtzkjcxj@163.com

2.邮箱确认可提交申报后,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后提交至金凤软件园服务中心2楼(大学城中路38号富力城地壹站),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及项目申报书Word版各1份发送至邮箱:13752996121@163.com

3.邮件标题请标注“重庆高新区先投(研)后股XX期项目申报—公司名称”)。

七、立项流程

项目申报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尽职调查专题会议研究挂网公示立项与签约。

八、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不得出现编报虚假材料、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如有违反,需承担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二)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支持联合申报,已获得以往年度“先投后股”政策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九、咨询电话

1.种子期统筹管理部门: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023-68683600

2.初创期统筹管理部门: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023-68493668

3.先投(研)后股运营单位:重庆育成公司周老师,18623130517

附件:

1.重庆高新区以先投(研)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

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51128


图文解读:申报指南 | 重庆高新区先投(研)后股申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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