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66641754X4
法定代表人:马莹
地址:重庆高新区西郊支路12号附35号第2层
我局根据贵单位申请,2023年1月16日颁发《重庆市停车场备案登记证》﹝渝高新配建(室内)-20230001﹞。2025年5月15日,上述停车场产权单位重庆恒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书面申请另行委托经营单位,请求撤销《重庆市停车场备案登记证》﹝渝高新配建(室内)-20230001﹞。经核实,贵单位愿意配合重庆恒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撤销事项。
2025年6月6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重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局撤销备案登记事先告知书》(渝高新城管撤先告字〔2025〕1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综上,基于你单位的主动自愿申请,现本机关决定:
撤销2023年1月16日颁发的产权单位为重庆恒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重庆市停车场备案登记证》﹝渝高新配建(室内)-20230001﹞。
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九龙坡区法院起诉。
重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联系人:张庆,电话:023-68602982
联系地址:重庆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