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征集重点燃气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信息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建筑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摸清高新区燃气产品市场主体底数,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送范围
从事以下重点燃气产品生产、销售的单位(含企业、个体工商户、电商平台及分支机构):
(一)生产类。燃气灶具、瓶装燃气调压器、燃气管道、紧急切断阀等;
(二)销售类。燃气连接软管、可燃气体探测器、瓶装燃气调压器、燃气灶具及配件等。
二、报送内容
(一)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经营信息。经营范围(注明“生产”“批发”“零售”“线上销售”等模式);主要产品类型(对照上述重点产品清单填写);合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合格证明等复印件,需注明有效期)。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单位须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高新区燃气用具生产销售单位信息表》(附件)电子版通过以下方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597740010@qq.com(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燃气产品信息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如实填报。各单位须如实提供信息,对隐瞒不报、虚假填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全面覆盖。请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广泛宣传,确保辖区内相关单位“应报尽报”,不得漏报、瞒报。
(三)专项检查。改革发展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报送信息进行核查,开展专项质量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高新区重点燃气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信息表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2025年4月23日
(联系人:张一鸣,联系电话:13002333062,电子邮箱:15977400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