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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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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高新市监罚送[2024]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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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23年10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高新市监处罚[2023]93号),并于当日向你(单位)注册地址留置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局2023年12月15日再次向你住所地邮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你拒收退回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1.没收违法所得463.67元。2.罚款5000元。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

联系人:廖国宝、贾林 联系电话:023-65924320

联系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香炉山街道大学城中路4号附216号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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