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关于取消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的通告
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重庆霞江汽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汽车租赁企业未投入租赁小微型客车,不符合备案条件,予以取消备案。
特此通告。
附件:租赁业户备案取消清单
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陈纯纯,联系电话:023-68600981)
附件
租赁业户备案取消清单
行号
业户名称
备案证号
取消原因
1
重庆霞江汽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500107608894
未投入租赁小微型客车
2
重庆驿城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500401007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