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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关于区职教中心综合实训楼扩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前公示

来源: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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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朋友: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202165号)文件要求,经审查,申请单位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施工单位)已经按约定完成区职教中心综合实训楼扩建项目工作,提供了工程结算手续,并承诺该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个自然日,从2024425日起至2024525日止。

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重庆高新区金凤镇凤苑路14号(重庆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厅)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2024424

(联系人:姚天语,联系电话:023-6818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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