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重庆)科学城妇女联合会重庆高新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命名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妇联,管委会机关妇委会,市驻高新区各部门、各直属企业妇女组织,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表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女性典型,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时代的书写人、追梦的奋斗者,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巾帼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命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命名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3名、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20名、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集体8个。
二、资格及条件
(一)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跟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在西部(重庆)科学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教育卫生、基层一线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积极参与妇女儿童工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服务社会大局,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4.从历届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中择优产生。已获全国三八红旗手、重庆市三八红旗手的不再参加评选。
5.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二)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
1.18周岁以上的重庆高新区籍女性或在重庆高新区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国女性公民。已获全国(市、区)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的不再参加推荐。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在西部(重庆)科学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教育卫生、基层一线等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妇女儿童工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服务社会大局,自身表现和工作业绩得到群众充分认可。
4.在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但具有高级职称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科研人员身份参加评选。同一单位(集体)内,已推荐参评先进集体的,不再推荐该集体领导班子成员为先进个人。
5.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6.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三)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集体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在西部(重庆)科学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教育卫生、基层一线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积极参与妇女儿童工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服务社会大局,工作业绩得到群众充分认可。
4.集体成员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5.已获全国(市、区)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推荐程序及步骤
(一)申报推荐。本年度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命名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实行差额推荐命名。各单位、企业可申报1个三八红旗手(标兵)或集体。市管干部不参加此次推荐,处级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干部严格控制数量。
1.组织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
2.社会化推荐。通过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单位推荐、他人举荐、本人自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由属地管辖妇联组织对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后报送重庆高新区妇联。
(二)审核比选。重庆高新区妇联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从先进性、典型性、影响力等维度进行比选,并按管理权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拟推荐命名人选建议名单。
(三)评审确定。重庆高新区妇联结合推荐比选、意见反馈等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拟命名人选。
(四)公示命名。对拟命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重庆高新区妇联名义作出命名决定。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命名的,按规定进行命名;经核实不宜给予命名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取消命名资格,不予递补。
四、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命名推荐工作。其中,管委会机关单位的推荐人选,报送管委会机关妇委会后一并推荐;卫生、教育行业领域的推荐人选,报送公共服务局后一并推荐;西永微电园园区企业的推荐人选,报送西永微电园党群人事部后一并推荐。
(二)严肃纪律要求。对未按照推荐命名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命名资格,并取消其参加下一届推荐命名活动资格。对在命名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单位于2024年2月2日(星期五)17:00前将审批表、汇总表纸质件一式两份盖鲜章后报送重庆高新区妇联(同步报送电子版到妇联邮箱),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68662981
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5号楼470
邮箱:gaoxinqufulian2020@163.com(妇联)
313255141@qq.com(管委会机关妇委会)
280958929@qq.com(公共服务局卫生系统)
luxinxin0729@163.com(公共服务局教育系统)
420963154@qq.com(西永微电园)
附件:1.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审批表
2.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3.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4.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5.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
6.重庆高新区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西部(重庆)科学城妇女联合会
重庆高新区妇女联合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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