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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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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永微电园公司,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

为充分发挥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活力,增强校院企地协同创新能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赋能区域产业发展,根据《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渝高新发〔20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应是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范围内的高校、科研机构(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等)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已按要求完成各类统计调查填报工作。

(二)申报说明(附件2)中的第一条“支持加大创新投入”仅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核心区范围内的高校院所;第二条“鼓励开展高水平研发”、第三条“支持建设研发平台”、第六条“支持共享科研设施”仅适用于相关学院、研发平台整体在核心区范围内的高校院所;办法适用的企业需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核心区范围内。

(三)已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不重复享受办法中的同类条款。同时符合重庆高新区其他同类政策条款的,可根据申报单位意愿“择优、不重复”享受。

(四)在西永微电园管辖范围内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上述资质认定、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及解释工作等具体事宜由西永微电园公司参照本办法实施。

二、申报资料

(一)《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其他申报所需佐证材料见申报说明(附件2)。

(三)所有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含骑缝章)。2023721日之前,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镇街,逾期不予受理。各镇街于2023728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盖章后的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科技创新局(申报材料按申报汇总表顺序进行编号)。

三、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局:蒋明杰,023-68511253,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215办公室。

曾家镇:潘朝容,023-65755808,重庆高新区中兴街20号,曾家镇政府305办公室。

白市驿镇:肖洁,023-65722339,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白欣路55号,白市驿镇政府306办公室。

走马镇:叶思杞,023-65770565,重庆高新区走马镇走新街5号,走马镇政府207办公室。

含谷镇:吴玲毅,023-65731181,重庆高新区含谷镇环球锦标市场19栋,含谷镇政府223办公室。

巴福镇:兰倩,023-68501179,重庆高新区巴福镇福兴路20号,巴福镇政府2楼经发办。

金凤镇:谢周荟,023-65740703,重庆高新区金凤镇金凤家园C组团5号楼,金凤镇政府304办公室。

石板镇:毕崇实,023-65765772,重庆高新区石板镇长青路9号,石板镇政府207办公室。

西永街道:郝兴宇,023-65660928,重庆高新区西永路367号,西永街道办事处211办公室。

虎溪街道:王霞,023-61691748,重庆高新区西永大道196号,虎溪街道办事处511办公室。

香炉山街道:傅秀红,023-65082726,重庆高新区大学城东路17号,香炉山街道办事处204办公室。

西永微电园公司:高恒,18323121701,重庆高新区学城大道62-1研发楼B1310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申报。

(二)各申报事项应在202211日至20221231日取得相关资质。

(三)附件2申报说明中“上一年度”均指“2022年度”。

(四)相关项目将参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火炬统计、国民经济统计等统计调查年报数据,对漏报、少报的部分不享受资金补贴。

(五)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为2022年度报告,其中高校、科研机构研发投入以加计扣除口径进行归集,企业研发投入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归集。

(六)若多项条款中要求提供同一佐证材料,可只在初次要求时提供,后续条款不再重复提交。

附件:1.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申报表

2.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申报说明

3.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镇街申报汇总表

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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