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重庆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79号)文件要求,改革发展局会同财政局,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重庆高新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重庆高新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
(高新区改革发展局联系人:袁野,联系电话:023-68605368;
高新区财政局联系人:彭秀玲,联系电话:023-68159020)
重庆高新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发〔2023〕79号)文件要求,2023年继续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为切实做好重庆高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约束性任务。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对抛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各镇街要对2023年本区域撂荒耕地及农户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建档,并以村为单位对耕地撂荒农户张榜公布。经公示后则次年即2024年取消补贴资格。切实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四)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镇街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五)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对违反规定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保护补贴、依据、标准、程序及兑付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且耕地可正常使用的种地农民或种植集体机动地的农民,直接补贴到户。
(二)补贴依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正常使用耕地地块的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确定金额。
(三)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补贴金额,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社申报、公示, 村镇审核、制表, 区核定、发放。
1、社申报、公示。补贴范围内各社依据各农户计税耕地面积确定该农户的补贴面积,制定《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信息村社公示表》(附件2),由各农户签字并在本社2个以上公共区域公示3天。在公示无异议后据此制定《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附件3)上报到村。
2、村制表、上报。村对各社报表进行审核,无误后汇总制定《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面积申报汇总表(村级)》(附件4),并将其与各社《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附件3)一同上报到镇。
3、镇审核、公示。各镇街对各村上报的材料(附件3、4)进行审核,成立审核小组,实地核实申报对象的实际种粮和用地情况。每个镇街抽查不少于3个村,每村抽查不少于3个社,每社抽查不少于3户;核查过程中发现有误的,责令村社纠正,按程序重新报送镇街;核查无误后,申报表经镇街审核小组签字确认。禁止集体代领或联户代领,必须将补贴资金兑现到每一个农户。
各镇街根据审核结果制定《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信息镇街级公示表》(附件5),在镇宣传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据上表编制《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镇级)》(附件6),并将此表纸质盖章件及电子文档会同各村上报的附件3(电子文档)一同报送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和财政局。
4、核定、发放。改革发展局对各镇街上报的补贴申报及工作进行集中审核。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抽查,抽查镇街数不少于3个,村数不少于9个。抽查内容包括宣传是否到位、审核是否严格、操作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公示情况是否属、镇街抽查核实情况等。
审核无误后,编制《重庆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核定表》和《重庆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定汇总表》。高新区改革发展局、财政局依据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总量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额总量确定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单位面积金额;再依据此标准和《重庆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核定表》,将补贴金额确定到全区应得补贴的每家农户,制定《重庆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额分户核定表》并由此编制《重庆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发放表》,高新区财政局负责将重庆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农户手中。
(五)补贴兑付。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将需兑现到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部门开展耕地地力保护工作,要确保工作推进有机构、有人员。区、镇街农业和财政部门会同监察等部门组建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实施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耕地地力保护政策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及时组织召开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的培训工作会。各级要通过网站、广播、网络、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媒体和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以及全社会公布、宣传补贴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明白补贴政策的目的、意义、对象、标准、方式等,提高农民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认识,尤其要搞好补贴面积核实和公示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耕地地力保护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管理。镇村严格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加强监管,重视公示工作,村委会对每个社公示过程必须拍并存档备查。各镇街组织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公示和复查核实工作。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镇街、村分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集体机动地申报补贴的,各级要重点监督管理。各镇街要根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进展情况,成立审核小组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
各镇街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并设专人负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四)严明工作纪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实行“谁登记、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公示、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凡发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工作失职行为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严肃查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五)及时上报各类表格。所有表格以EXCEL格式,以方便统计汇总。
四、进度安排
(一)2023年6月14日前,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将实施方案印发到各镇街。
(二)2023年6月15日前,各镇街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村社开展相关工作。
(三)2023年6月18日前,完成社申报、公示工作。
(四)2023年6月21日前,完成村镇审核,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工作。
(五)2023年6月22日前,完成区抽查、核定、汇总工作。
(六)2023年6月30日前,高新区财政局将核实无误的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至农户。
附件: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方案
2.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信息村社公示表
3.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
4.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面积申报汇总表(村级)
5.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信息镇街级公示表
6.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面积申报汇总表(镇街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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