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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相关部门:现将《2022年重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2022年3月4日2022年重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工作要点2022年,重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聚焦“科学之城、创新高地”总体定位,围绕项目攻坚年工作主线,以保促稳、以稳求新,不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优化社保经办管理、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细化社保宣传引领,促进高新区社保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一、突破难点,全面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一)深化社保领域改革创新。开发“免申即享”系统2.0版本,持续拓展社会保险“免申即享”范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镇企业人员退休办理“免申即享”。逐步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申报退休“掌上办”。做好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经办服务,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开展社保合作委托办理服务,将社保缴费、资格认证等高频服务事项下沉镇街,形成社保为主、其他机构为辅的“一干多支”网点化服务格局,打造“就近可办”“多点可办”的社保服务圈。(二)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复算。稳妥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促进征地安置人员应保尽保、应补尽补。规范职业年金管理,按月做好账实匹配和资金归集。落实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相关政策。(三)全面提升工伤保险质效。实施工伤保险“固本培元”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建立非劳动关系单位从业人员工伤保障制度,实施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完善落实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保险制度。强化待遇发放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部门联席会商制度,建立重点案例风险研判机制。提升工伤保险联网信息化水平。加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服务监督。(四)持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围绕高新区新主体、新市民需求,会同税务、公共服务局等部门优化社保费征管服务,推进企业开办一体化。推动“出生一件事”“退休一件事”“死亡一件事”等关联事项打包办套餐服务落地实施。打造参保直通车服务,通过精准画像、主动推送,为参保群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暖心服务。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社会保险主责落地(五)持续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推进精准扩面,重点做好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健全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等重点群体应保尽保工作机制。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群体参加失业保险。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应用工作,巩固全面参保登记成果,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实施。(六)贯彻落实社保待遇调整发放。全面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和发放工作,确保及时兑现发放。结合实际,调增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优化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发放。做好各类涉农特殊群体养老和医疗补贴代发工作,确保达龄贫困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全面完成新增待遇进卡率达97%以上,存量待遇进卡和资金拨付率达70%以上。三、多措并举,大力加强社会保险风险防控(七)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继续扩大社保网办业务范畴,拓展线上咨询服务渠道,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探索集成“渝快码”平台,开展线上预约、延时服务,最大程度减少大厅拥堵,确保办事群众和窗口经办人员安全健康。(八)规范社保基金收支管理。规范基金收支管理,保证资金上解发放及时到位,流转安全畅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形成财务岗位、财务与业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夯实社保基金财务日常工作,做好基金月报、季报、快报和年报工作。落实社保基金业务财务一体化,定期开展经办流程抽查,适时检查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等各类社会保险基金银行账户等,防止社会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九)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建立完善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要情上报制度,加强要情分析研判。落实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要求,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检查,持续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外部审计督查,对违规一次性补缴、违规提前退休、临近退休挂靠参保、数据异常、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组织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社保业务交叉检查。四、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十)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聚焦企业群众关心的社保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工作,加大粤港澳居民参保等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率。根据高新区新主体、新市民的政策需求和自身特点,提供粤港澳居民参保、科技工作者退休等差异化、个性化的宣讲服务。(十一)做好社保成效宣传。广泛宣传社保经办改革、降费减负、待遇调增等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宣传社保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和舆情处理水平。五、夯实基础,强化社保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十二)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到社保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十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风险防控预警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警示教育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十四)积极展现社保经办风采。常态化开展人社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开展社保系统全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社保经办专业化水平,打造群众满意的社保队伍。开展市内区县间和市外先进地区社保经办系统交流学习,学习先进经验,拓展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

    发布日期:2022-03-28 发布机构: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渝高新社事发〔2022〕13号
  • 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党委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市驿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岗位,各村、社区:经2024年第10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白市驿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务必抓好落实。白市驿镇党委白市驿镇人民政府2024年5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白市驿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重庆高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白市驿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按照全市“1366”应急管理体系要求,以实现安全生产“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为目标,突出“统、防、救”3个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企业、安全规划、安全标准、安全监管、安全素质、安全科技8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岗位、社区和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工作专班为扎实推进白市驿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特成立工作专班。由刘万勃、杨黎同志任组长,况实、张志清、段永忠、李健、鲁清兰、王果、樊锐、叶双利、付晓敏、白容华同志任副组长,各岗位、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岗,由副镇长李健担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协调岗、安全应急岗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镇有关岗位和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工作实效。四、主要任务(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控制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增量,2024年,按照市、区统一部署要求,强化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及限制类产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监管,严格安全准入。2025年,建立高危项目源头立项咨询评估机制,严禁被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地,对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2026年,开展违规审批落地项目专项整治和追责问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2.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4年6月底前,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的同时,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并推进整改。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至少1次(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对于未开展排查、有问题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规定进行处理,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督办销号制度。建立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4.务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4年,重点行业部门要按照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估体系,将员工知识掌握情况、操作能力及岗位行为操作规范等纳入评价的重要内容,杜绝“资料达标”。2025年,工贸八大行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2026年,巩固深化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5.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以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两单两卡”为重点,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技术机构及技术人员,车间、班组及车间主任、班组长,具体岗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公示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规范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加强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知应会”教育培训,将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服务机构等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培训档案。2024年,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5—2026年,持续巩固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能力提升行动6.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按照“企业主体、行业主导、村居协同”的原则分级分类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聚焦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燃气、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负责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规范》(DB50/T1217)等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按照“2024年提升、2025年强化、2026年巩固”的要求,对重点行业领域每年开展1次全覆盖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对口部门安排,组织对未覆盖到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7.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2024年,按照培训有关规定,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岗位安全风险、安全职责、应急处置技能,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全面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态化机制。2024年,开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推进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2025年,启动运用国家层面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2026年,高危行业在岗和新入职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五)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8.用好法规标准。做好新修订法规制度学习贯彻工作,根据修法进度,及时抓好新修订《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百部地标”学习贯彻应用。9.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部署要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内容作为必修课程。2024年全面开展培训工作,2025年持续开展培训工作,2026年实现领导干部培训全覆盖。10.开展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业务专题培训,结合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制定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高监管检查和执法能力。2024年,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监管能力提升培训全覆盖。2025年,实现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全覆盖。2026年,持续开展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监管检查和执法能力明显增强。11.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2024年,组织参加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12.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针对风险隐患突出的区域和行业开展暗查暗访,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13.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保障专项预算、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等安全自治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14.切实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2025年,应急救援队伍建成率达到100%,村(社区)应急救援站(点)建成率达到90%,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建成率达到80%。2026年,村(社区)应急救援站(点)建成率达到100%,提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响应和先期处置能力。15.推进保险业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培训、安全咨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六)开展数字整体智治能力提升行动16.推进数字应急综合应用建设。2024年,建成数字应急底座,推动建设安全生产防控、应急指挥救援等8大应用专题体系,初步建成“数字应急”数据仓、应急指挥智救、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九小场所”智管、工贸企业安全监管等应用场景。2025年,实现应急感知监测体系全面覆盖、数据资源与能力组件全面完善、基础感知设备设施全面铺设、业务应用生态体系全面成形,区域安全“可感、可视、可统、可防、可救”。2026年,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补齐城市安全短板,保障数字应急智能、高效、实用。17.加大老旧工艺设备设施淘汰改造力度。2024年,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6年,聚焦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险化学品、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18.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管控能力建设。2026年,将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逐步推广到其他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七)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19.加大安全工程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市政消火栓与城市新(改)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实现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100%,2025年,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每年针对门锁装置、紧急报警装置、救援对讲系统等抽查电梯不少于100台。20.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为重点,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对燃气经营企业等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起底整治交叉、穿越、占压、间距不足、老旧破损管线“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城镇老旧燃气管道管网更新改造、餐饮等单位用户和地下空间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燃气安全数字化等工作。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推动燃气安全向事前预防转型。(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21.强力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各相关岗位及村(社区)要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镇公众号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每季度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岗位、村(社区)要加强本行业本区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全面规范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并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二)加强责任落实。全镇上下要齐心协力做好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岗位、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消防安全等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开展工作。(三)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将安全投入纳入企业绩效考核和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四)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五)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利用好安全生产“赛马”机制,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六)强化考核巡查。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附件:白市驿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附件白市驿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行动名称重点任务完成时间责任单位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强化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及限制类产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监管,严格安全准入。2024年企业服务岗、安全应急岗建立高危项目源头立项咨询评估机制,严禁被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地,对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2025年企业服务岗、安全应急岗开展违规审批落地项目专项整治,对违规落地的进行追责问责,对违规落地且发生安全事故的加重处罚。2026年企业服务岗、综合执法岗、安全应急岗、规划建设岗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2.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培训的同时,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并建立台账。2024年6月底前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长期坚持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督办销号制度。建立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2024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5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2026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4.务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部门按照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估体系,将员工知识掌握情况、操作能力及岗位行为操作规范等纳入评价的重要内容,杜绝“资料达标”。2024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工贸八大行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2025年企业服务岗、综合执法岗、安全应急岗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各有关岗位巩固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6年各有关岗位5.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4年各有关岗位持续巩固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4年2025年2026年各有关岗位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能力提升行动6.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1次履职能力提升全覆盖培训。2024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1次履职能力强化全覆盖培训。2025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1次履职能力巩固全覆盖培训。2026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7.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按照培训有关规定,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岗位安全风险、安全职责、应急处置技能,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全面开展安全技能培训。2024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开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推进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综合执法岗、安全应急岗、市场监管岗,各村(社区)启动运用国家层面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2025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高危行业在岗和新入职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达到100%。2026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态化机制。长期坚持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五、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五、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8.完善法规标准。做好新修订法规制度学习贯彻工作,根据修法进度,及时抓好新修订《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百部地标”学习和贯彻应用2024年2025年2026年综合执法岗、安全应急岗等有关岗位,各村(社区)9.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训。全面开展培训工作。2024年各有关岗位持续开展培训工作。2025年各有关岗位实现领导干部培训全覆盖。2026年各有关岗位10.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监管能力提升培训全覆盖。2024年各有关岗位实现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全覆盖。2025年各有关岗位持续开展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监管检查和执法能力明显增强。2026年各有关岗位11.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组织参加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2024年综合执法岗、安全应急岗等有关岗位12.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针对风险隐患突出的区域和行业开展暗查暗访,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坚持各有关岗位13.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坚持各有关岗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等安全自治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各有关岗位14.切实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各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建成率达到100%。2025年各村(社区)村(社区)应急救援站(点)建成率达到90%。各村(社区)村(社区)应急救援站(点)建成率达到100%。2026年各村(社区)15.推进保险业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培训、安全咨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长期坚持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六、开展数字整体智治能力提升行动六、开展数字整体智治能力提升行动16.推进数字应急综合应用建设。建成数字应急底座,推动建设安全生产防控、应急指挥救援等8大应用专题生态体系,初步建成“数字应急”数据仓、应急指挥智救、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九小场所监管、工贸企业安全监管等应用场景。2024年各有关岗位实现应急感知监测体系全面覆盖、数据资源与能力组件全面完善、基础感知设备设施全面铺设、业务应用生态体系全面成形,市域安全“可感、可视、可统、可防、可救”。2025年各有关岗位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补齐城市安全短板,保障数字应急智能、高效、实用。2026年各有关岗位17.加大老旧工艺设备设施淘汰改造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4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聚焦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险化学品、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2026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18.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管控能力建设。将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逐步推广到其他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2026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七、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七、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19.加大安全工程治理力度。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2025年安全应急岗、城市管理岗、各(社区)针对门锁装置、紧急报警装置、救援对讲系统等抽查不少于100台电梯。每年市场监管岗严格执行市政消火栓与城市新(改)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实现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100%。长期坚持物业服务岗、安全应急岗、城市管理岗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20.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以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为重点,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对燃气经营企业等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长期坚持企业服务岗、各村(社区)企业服务岗、各村(社区)全面起底整治交叉、穿越、占压、间距不足、老旧破损管线“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城镇老旧燃气管道管网更新改造、餐饮等单位用户和地下空间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燃气安全数字化等工作。长期坚持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2026年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推动燃气安全向事前预防转型。2026年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21.强力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每年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

    发布日期:2024-06-06 发布机构:白市驿镇白市驿委发〔2024〕40号
  • 西永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西永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有关部门:现将《西永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西永街道办事处2024年7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西永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重庆高新区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整治,推进重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聚焦管理体制、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财务收支、民主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逐步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资产资源经营透明化,合同管理规范化,审计监督常态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组织领导成立西永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文清副组长:潘志刚 彭妮 熊永刚 章云川 郑洪强成员:徐静 龚财政 张程 南征 邓莎莎 黄萍 陈帮义 陈锋 廖代银 李茂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岗,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督导和资料汇总等工作。四、整治重点(一)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全面整治集体资产资源权属不明晰、台账底数不准确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级政府及村民委员会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等问题。排查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等行为。整治资产资源交易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不公开、公开渠道较窄或暗箱操作的情况。(二)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排查重庆高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村(居)银行账号管理的通知》(渝高新财发〔2023〕60号)的执行情况。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财务未分离、账套未分设,违背群众意愿强制代管集体账目、集体经济组织代账不规范,以及农村集体资产未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等问题。排查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纠正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治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公开流于形式等问题。(三)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重点排查纠正村集体签订的合同未全部纳入重庆农村三资监管系统合同管理模块进行管理的问题。对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进行清理整改,重点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重点整治土地流转、合股联营等未签订书面合同问题。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四)整治农村集体债务问题整治“小村大债”问题,排查高新区2024年新增村级债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数和债务金额,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形成债务的行为,整治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梳理排查政府与村集体、村集体与村集体之间的债务情况。(五)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各类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行为。排查重庆高新区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新区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项目发包活动的通知》(渝高新建发〔2023〕91号)的执行情况。着力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违规发包村级工程行为、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不规范、项目程序不合规、项目资料不齐全、项目验收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以及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发包等问题。(六)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问题排查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提请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排查村集体章程未按照农业农村部2020年拟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及时更新完善的情况。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未实际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重点排查成员代表、监事会、理事会履职流于形式情况。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和行使不充分问题。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不完善、未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动态更新等问题。排查集体成员代表、理事、监事变动不及时更新的情况。整治独断专行“一言堂”、权力运行不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排查村集体会议记录、“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七)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及时开展审计监督的情况着力排查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开展审计监督情况。排查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专项审计情况。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审计工作等问题。(八)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使用问题排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完善“三资”监管系统管理情况。排查各账套及时记账情况。排查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统计分析、预警监管、合同管理等模块的有效使用情况。(九)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漏洞问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梳理,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等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集体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财务公开、预算决算等财务制度。(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落实各项政策,是否落实补助资金,是否解决群众出行住房、用电饮水、看病就业等方面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工作安排专项整治自2024年4月底启动,9月底结束。对标整治问题和重点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分阶段、分步骤推动整治工作。(一)全面自查清理(5—6月)聚焦集体资产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任务,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村全面摸清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深入开展自查,进一步查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突出问题。(二)集中整改落实(6—8月)各村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形成整治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形成工作闭环,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各部门将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现场专项督导。(三)深挖问题线索(8月底前)专项工作组通过信访举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网络舆情、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广泛收集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通过自办、移交、上报、督办等方式快查严处。(四)总结分析巩固(9月底前)各村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有效防范风险、推动整治、促进改革、优化治理。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总结提炼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专项工作组要把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基层监督融入乡村治理、建设和美乡村的重要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全力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二)加强工作统筹要将专项治理与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进基层监督融入基层治理等工作统筹推进、一体落实,提升整体工作质效。加强对村(社)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个人廉洁自律等的监督检查。(三)严密组织实施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附件:西永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分片包干情况表附件西永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分片包干情况表类 别驻村领导联 系 电 话驻村 组长联 系电 话负 责村 名主要职责街道领导及组长分工熊永刚65660968龙凤鸣65661168中柱村①督查进度。②检查工作落实。③协助村重点人员排查、矛盾纠纷化解。郑洪强65660202南征65660798童善桥村章云川65660858夏春65661919兴隆沟村陈斌65151197何俊65663985劳动村王厚国65371162袁波65662211香蕉园村

    发布日期:2024-07-23 发布机构:西永街道西永街发〔2024〕108号
  • 走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走马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现将《走马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走马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扎实做好走马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我镇范围内严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严密安全监管、排查整治隐患、依法打击查处、严格禁放管控、快速反应处置等,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二、组织领导成立走马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工作组,由镇长朱柯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陈淼、走马派出所所长李洲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平安办、建管办、应急办、文服中心、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走马派出所及各村(社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称燃管办)设在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罗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建管办、社事办、应急办、平安办、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走马派出所等单位抽调人员在燃管办集中办公,负责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职责分工党政办:负责利用移动短信(云MAS)在2024年1月1日(元旦节)、2月9日(除夕)和2月24日(元宵)向我镇辖区居民发送公益提示短信。经发办:对重点企业、加油站等重点防护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禁放宣传教育。建管办(环保办):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社事办:负责落实禁放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牵头组织镇相关部门对金银山公墓开展节前联合检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宣传网上祭祀。应急办:强化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强化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制定辖区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平安办: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信访、涉稳事件。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对桥梁、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燃放行为引发事故;配合白市驿交巡警大队查处辖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超市、农贸市场、沿街商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专业市场、加油加气站等重点防护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禁放宣传教育。文服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协同做好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走马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严格查处燃放、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配合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开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发办、建管办、社事办、应急办、执法大队、农服中心、文服中心、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禁放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关武庙社区要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居民小区每个入口处必须张贴禁限放通告、海报,居民小区禁限放宣传标语、横幅不得少于3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配合查处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四、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推进步骤和措施要求。第二阶段: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024年2月4日)。围绕“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平安稳定”的目标任务,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全覆盖、无死角。2024年2月5日为走马镇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宣传日”,在全镇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的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三阶段:集中查处(2024年1月1日至2月24日)。由镇燃管办牵头,联合走马派出所、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第四阶段:全面管控(2024年2月9至2月24日)。围绕除夕、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建立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联动管控机制,落实禁放区、禁放点严格管控等工作措施。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24年2月25至2月26日)。围绕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燃管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五、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要结合执行《条例》,紧密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环节,细化完善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确保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加强宣传引导。文服中心负责牵头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各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利用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微信、短信、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禁放宣传。在进入走马镇辖区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在走马汽车站内张贴并向旅客广播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建管办要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公交站、进宾馆酒店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层层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群众对全域禁放的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达100%。(三)强化打非治违。应急办要牵头组织各村(社区)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坚持划片包干、滚动排查,相关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走马派出所依托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开展道路运输临检,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四)压实管控责任。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组织专门力量,以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重大危险源的“一对一”监控,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组织巡逻人员、综治专干、安全员、消防重点单位工作人员、小区物管、行业保安等力量组成“红袖标”巡查守护队伍,对辖区内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查并报告燃管办,对群众自发燃放行为进行管控和劝阻。在此期间,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社事办要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走马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应急办要制订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落实等级战备。燃管办设立有奖举报电话,接受市民对非法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进行奖励,有奖举报电话为:12350、68378110、65770025、65770110。(五)加强督查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镇燃管办将对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和曝光情况,适时通报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等指标,将督查通报结果纳入季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六)畅通信息渠道。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燃管办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各村(社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烟花爆竹禁放方案、责任书报送至镇燃管办;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报送至镇燃管办。

    发布日期:2024-01-17 发布机构:走马镇走马府发〔2023〕51号
  • 石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板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有关岗位、石板派出所、各村(社区):《石板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由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石板镇人民政府2024年5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石板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更大力度、更加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二、整治重点(一)强化标准宣传。通过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等,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开展宣传贯彻,引导企业依标生产,消费者正确购买、使用、维修,2024年6月底前完成。(经济发展岗、宣统群团岗负责,市场监管岗、消防管理岗配合)(二)推进既有小区设施建设。配合高新区相关部门推广共享充电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助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属地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并做好相关工作。(规划建设岗负责,各村、社区配合)(三)严格架空层使用管理。加强源头管理,小区建筑架空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明确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做好架空层安全巡查工作,组织开展每日巡查,制止电动自行车在架空层停放充电行为。(规划建设岗负责,长青社区、黄家堰村、梅乐村、高农村配合)(四)加强充电费用监督。根据有关电价政策,加强充电费用定价监督。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电价计收电费;居民住宅小区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收费,按照所在场所适用的电价政策执行。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应分别列示、分别计收,不得打包收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得在公示的费用外加收任何其他费用。(经济发展岗负责,市场监管岗、各村、社区配合)(五)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防管理岗、市政管理岗、石板派出所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市政管理岗负责规范人行道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统一制作悬挂“安全公示牌”,逐项明确运营单位、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规划建设岗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报告镇消防管理岗、石板派出所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予以纠治,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组织属地村(社区)逐一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由其负责安全提示、防火巡查等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消防管理岗、市政管理岗、石板派出所、规划建设岗负责,各村、社区配合)(六)鼓励推行技防物防措施。鼓励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实时监控。配合高新区相关部门推广利用“射频信号传输+视频监控”等技术对蓄电池进楼实行动态监控。配合高新区相关部门开展住宅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试点应用,有效识别进入电梯轿厢的电动自行车;协调电梯智能阻止系统研发单位与电梯制造单位对接,实现与电梯控制系统的可靠衔接,防止对电梯安全性能造成影响。(市场监管岗负责,规划建设岗配合)(七)严打非法改装行为。全面摸排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岗、石板派出所等岗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8月底前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整治一批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岗、石板派出所负责,各村、社区配合)(八)强化路面劝导。充分发挥劝导站作用,加强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劝导。(应急管理岗负责,黄家堰村、高农村、天池村配合)(九)严打制假售假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2024年12月底前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岗、石板派出所负责,各村、社区配合)(十)推动以旧换新。配合高新区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宣传。(经济发展岗负责,各村、社区配合)(十一)强化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建立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将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高新区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消防管理岗、石板派出所负责,市场监管岗、经济发展岗配合)(十二)加强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市场监管岗、经济发展岗、石板派出所根据职能职责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企业,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企业,违规提供改装服务及部件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对引发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曝光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落实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查找身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2025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岗负责,经济发展岗、石板派出所、消防管理岗、各村、社区配合)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底前)。结合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任务。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整治工作。(二)攻坚整治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11月)。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石板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郑国栋同志任组长,文勇、丁晓竹、陈强、何亦心同志任副组长,镇纪检监察岗、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民政社事岗、应急管理岗、消防管理岗、综合执法岗、市政管理岗、市场监管岗,各村(社区)、石板中学、石板小学为成员单位,各岗位及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管理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整治行动,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二)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利用户外大屏等设备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片,发放反映整治行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典型事故案例的系列宣传资料,推动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对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发动群众查找、举报身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三)强化追责问效。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一律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发布日期:2024-06-06 发布机构:石板镇石板府发〔2024〕21号
  •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高新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已经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2024年第9次管委会常务会议、2024年第13次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滚动实施好20件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明确工作举措、完成时限、验收标准,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加强要素保障,积极对接群众需求,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附件:重庆高新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24年5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重庆高新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序号市区分级项目名称责任单位2024年工作任务1市级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建设局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个、2.27万平方米。2实施城市绿荫工程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实施街头绿地提质项目5个、面积16万平方米,山城绿道项目2个、长度6公里。3建设城市公园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建设3处口袋公园,2处现有公园适老化和适儿化更新提质改造。4推进“错时共享”停车泊位建设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专用停车位错时共享1300个。5地下“有限空间”安全监测整治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完成30台化粪池安全监测系统安装。6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生态环境局对16处黑臭水体整治销号,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7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公共服务局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9个,普惠托位占比达到40%。8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公共服务局持续在中小学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中学学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9开展残疾人关爱服务提升行动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建设“渝馨家园”3家、新增残疾人就业11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7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75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53人。10开展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体项目建设试点统战部建设好虎溪街道学智社区“渝好空间”,做靓做特好爱渝苗、好育课堂、好业工坊三个特色项目。11区级民生实事开展“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公共服务局成立区“校家社协同育人领导小组”;打造“新智慧教育·校家社协同育人”形象IP,大力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持续推进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的工作;持续培育“家庭教育指导师”,构建“家庭教育专家智库”;持续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行动;“一校一品”打造区域、学校的“校家社协同育人”品牌项目。12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统战部培养不少于80名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青年讲师团”;打造1个区级青年就创服务点,提供不少于100个实习岗位;建设1个区级青年人才驿站;开设1个区级青年夜校、3个家长夜校;打造区级联谊交友活动阵地1个,开展交友活动30场次,覆盖青年人才1500人次。13无障碍改造示范村(社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创建1处以上的重庆市无障碍改造示范村(市区)。14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完成老旧供水管网改造20公里。15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坚持“开门办抽检”理念,聚焦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品种、抽样场所、检验项目,点群众之所系,检百姓之所盼,让消费者感知食品安全监管在身边,全年活动不少于100批次。16开展2024年度基层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0家基层医疗机构合计860余台计量器具开展免费检定,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7农村饮水建设项目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完成曾家镇、西永街道、走马镇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居民饮水安全。18学校、医院及周边停车综合治理公安分局规范学校、医院及其周边城市道路停车秩序,依法加强违法停车治理;会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镇街及相关部门规范设置网约车、出租车临时落客区域,合理设置学校上下学临时停靠区域。使学校、医院及周边路段区域性、时段性停车乱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得到明显改观。19虎溪河生态修复生态环境局完成虎溪河生态修复,构建水生态系统,改良底,构建水生动物群落和沉水植物群落,开展河道塑形整治。水生态系统构建共计9.3万平方米,其中底质改良约8.36万平方米、水生动物群落约9.3万平方米、沉水植物群落构建约4555平方米、河道塑形约7750平方米、雨水口预处理净化8处;生态缓冲带构建全长约12.4公里,实施面积共计15.4万平方米,其中硬质护岸生态修复约1.8公里、土质护岸生态修复约10.6公里。20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局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凤栖梨瑶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传统村落文化进校园试点、巴科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等重点项目,申报2024年香蕉园村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

    发布日期:2024-06-14 发布机构:高新区改革发展局渝高新办发〔2024〕20号
  •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证载不明房屋调查认定办法的通知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证载不明房屋调查认定办法》的通知 渝高新发〔2024〕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驻高新区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高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证载不明房屋调 查认定办法》已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高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证载不明房屋调查认定办法   为规范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证载不明房屋调查、认定工作,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渝府发〔2022〕26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称证载不明房屋指经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具有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但存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无记载或记载不明、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证记载用途不一致、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证记载用途均不明确等情况,适用本办法予以调查认定。 二、工作职责 证载不明房屋调查工作由建设局牵头,土地利用事务中心会同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调查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提供和查询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簿等资料。 证载不明房屋认定工作由管委会组织建设局、综合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集体会审认定。 三、证载不明房屋调查 (一)证载不明房屋调查应当查明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结构、建筑面积、实际使用等基本情况。 (二)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指派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入户进行调查登记,对存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无记载或记载不明、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证记载用途不一致、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证记载用途均不明确等情况的被征收房屋进行拍照取证,询问证载不明房屋权利人,查询和收集证载不明房屋原始登记资料以及邻近群众证明、村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证明、询问笔录等材料。 四、证载不明房屋认定程序和原则 (一)认定程序 1.证载不明房屋调查工作完成后,及时汇总调查结果(包括现场调查登记表、调查询问笔录、证载不明房屋照片、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簿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报重庆高新区征地征收和储备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房屋征收项目证载不明房屋调查结果后组织建设局、综合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就证载不明房屋进行集体会审认定。 3.参与集体会审的单位应当结合规划、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房屋产权登记簿记载情况、房屋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对证载不明房屋进行认定,并形成会审认定意见。 4.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证载不明房屋认定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限届满前提出。针对异议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应职能部门及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依法核实。经核实原公示结果有误的,应当予以修正并重新公示;原公示结果无误的,以原公示结果为准。 5.证载不明房屋调查、认定和公示工作应当在管委会作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前完成。 (二)认定原则 1.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和面积应以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2.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存在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3.被征收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证记载用途不一致的,以房屋产权证记载用途为准; 4.房屋产权证记载用途不明确的,参照房屋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用途认定; 5.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证记载用途均不明确的,根据该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用途进行综合认定; 6.无法综合认定的,按房屋实际用途认定。 经认定后,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渝府发〔2022〕26号)、《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渝高新发〔2022〕12号)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5年。 (二)本办法由重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1.调查询问笔录             2.认定情况汇总表             3.认定会审意见表             4.认定结果公示   附件1   调查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   询问地点   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主 要 内 容 你好,我是                房屋征收项目工作人员,现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被征收房屋证载不明的相关情况对你进行调查询问,请如实回答:   1.请问你是以什么方式(购地自建、买卖等)取得该房屋?并介绍一下房屋产权登记办理情况?                                                                                                                                                                                                                                                                                                                                                                             2.请问你现在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是什么?                                                                                                                                                                                                                                                                                            3.请问你是否还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感谢你配合我们的工作,请核对笔录是否与我们的谈话内容一致,如无问题请签字确认。         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 见证人: 见证事项:   附件2 认定情况汇总表 经调查摸底,发现本次征收范围内部分房屋存在证载不明的情况,土地利用事务中心会同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重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并结合实际进行了初步认定,认定结果汇总如下: 序号 权证信息 实际用途 基本情况 拟认定用途 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 坐落 产权人 房屋产权 证号 房屋证载 用途 建筑面积(㎡) 结构 修建年代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用途 土地使用权面积(㎡) 1                           2                             附件3 认定会审意见表 年  月  日,由高新区征地征收和储备收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     会议室,召开证载不明房屋认定会,本次根据《重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共对   处房屋进行了集体会审认定,认定结果详见附表(共 页)。   认定意见 建设局                   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 中心                             房屋征收项目 集体会审结果汇总表 序号 坐落 产权人 房屋产权证号 房屋证载用途 建筑面积(㎡) 结构 修建年代 认定结果 备注                                           附件4   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重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现将  处房屋用途的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序号 坐落 产权人 房屋产权证号 认定结果                     如对认定意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若未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异议,将以本次公示认定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联系电话:68609118 邮寄地址:      征收项目现场办公室。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    月    日

    发布日期:2024-05-29 发布机构: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渝高新发〔2024〕14号
  •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重庆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办法 重庆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办法的通知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废止《重庆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办法》《重庆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办法》的通知 渝高新发〔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驻高新区部门,有关单位: 经2024年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重庆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办法》(渝高新发〔2020〕15号)《重庆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办法》(渝高新发〔2020〕16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日期:2024-03-04 发布机构: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渝高新发〔2024〕3号
  • 虎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虎溪街道促进低价值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站、所)、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虎溪街道促进低价值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虎溪街道办事处2023年1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虎溪街道促进低价值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完善低值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系统,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更精准更高效,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措施:一、迅速清理无主纺织品回收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同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并主动公布公开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废旧纺织品属于低值可回收物中比较特殊的一个品类,目前我街道各物业小区摆放了大量的衣物回收箱,分别由多家不同的公司在未经我街道城管、经济发展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等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摆放,且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牛皮癖”不清理、箱体不清洗、回收衣物不及时清运、选址不合理等问题。为规范管理,请各社区、物业小区落实人员全面排查,并通过箱体上的联系电话要求所属公司规范相关手续,对于无联系方式的“无主回收箱”、无回收资质企业的回收箱进行统计,及时报送至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从11月18日起,各社区、物业小区对逾期未清理的衣物回收箱开展清理工作。二、重新选址规范设置有资质管理的纺织品回收箱按照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鼓励并支持我市具备低值可回收物的资质公司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虎溪街道将推进互联网与废旧物资回收深度融合,采用“互联网+回收”产业链条形成政企联动协同开展本辖区低值可回收物的体系建设,街道将与重庆净达无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物业小区重新投放废旧纺织品回收箱,并规范管理(定期清洗箱体、定期清运回收废旧纺织品等)。请各社区、物业小区协助配合选址投放废旧纺织品回收箱。低值可收回物回收网络建成后,虎溪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将联合运营企业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请各社区、物业小区积极参与,营造生活垃圾分类良好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

    发布日期:2023-11-20 发布机构:虎溪街道虎街发〔2023〕143号
  •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路内停车管理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驻高新区部门,有关单位:《重庆高新区路内停车管理区域划分方案》已经重庆高新区2021年第39次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12月31日 重庆高新区路内停车管理区域划分方案(试行)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21〕10号)》文件要求,为促进机动车停放设施合理有效利用,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科学、合理引导更多机动车使用路外停车设施,结合重庆高新区实际,特制定重庆高新区路内停车管理区域划分方案。一、适用对象重庆高新区直管园(不含L分区)范围内路内停车设施。二、分类原则结合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前期已开展的重庆高新区停车设施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根据区域土地开发强度、区域功能定位、公交发展水平、路网容量、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及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泊位数量、停车位使用率等因素,划分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范围。三、分类标准及重点管理区域(一)重点管理区域1.各街道及镇区城市核心区域;2.主干路周边;3.行政机关办公楼周边;4.中学、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周边;5.周边有公共停车场的路内停车位。(二)一般管理区域除重点管理区域之外的其他路内停车区域。四、组织保障(一)明确责任分工。城市建设事务中心负责管理区域划分实施意见的具体组织协调及政策落实工作;改革发展局负责根据市发改委发布的相关收费文件修订完善重点管理区域及一般管理区域停车收费价格政策;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加强路内违法停车治理。(二)加强分类指导。针对辖区不同区域的停车管理难点,分类要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及时总结梳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带动重庆高新区停车管理整体水平提升。(三)加强宣传引导。以促进城市健康交通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加强停车管理政策宣传,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引导市民规范、有序、文明停车。

    发布日期:2023-12-26 发布机构: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