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不动产(2021)公字第202106070480110号
权证/证明遗失、毁损声明
高新区不动产(2021)公字第20210607048011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下列房屋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毁损,即日起作废:
土地房屋坐落 |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及编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沙坪坝区西双大道19号7幢**** |
渝(2016)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88****号 |
刘济淑,钱兵 |
2021-06-07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