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健全大气环境质量考核问责体系
为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重庆高新区印发《大气环境质量工作提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健全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考核问责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则》共有13条5方面的具体内容,明确将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力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督促推动不力的单位分级分类实施工作提示并纳入年度考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将充分运用《规则》,加强通报考核和督查督办力度,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污染应对不力、空气质量反弹严重的单位采取提醒、约见等手段督促落实,切实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