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办结
近日,重庆金水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赔偿义务人)就非法排放废切削液损害生态环境一案,与高新区生态环境局(赔偿权利人指定部门)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已签订赔偿协议,重庆金水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将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和专家鉴定评估费用共计34402.96元。
该案为重庆高新区自2020年实施经济社会一体化运行以来办结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刑案件,办理过程中,在调查取证、证据固定、鉴定评估等环节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了密切协作,丰富了刑事附带民事责任案件的办理经验。同时有助于扭转“企业排污、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也为高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逐步走向常态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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