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访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综合执法局主动公开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等政府信息22条(件)。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更新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在高新区政府网站及时更新本部门职能职责,并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和多形式的解读材料、对行业领域的指导和预警以及监管事项结果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管委会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高新区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任务分解》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通过高新区官方网站依法公开发布相关信息,以合并栏目、转移链接、按行业部门分类等优化手段持续加强栏目设置和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性、精准性、指向性、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舆情监测小组,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二是明确工作制度。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拓展公开方式。我局充分整合社会优质服务力量,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解读政府公开信息,宣传司法行政、政法综治、安全生产、应急救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9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积极依照《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将有针对性的落实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重庆市、高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活动,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三是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公开与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信息,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高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2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