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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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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安排,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心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全面推进。中心主要依托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市征地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土地征收所在的镇、村、社公示栏,对项目预征地和征地公告、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及房屋清理、补偿情况等及时进行公开,张贴各类征地征收实施信息416

(二)依申请公开高效便民。全年接收并处理依申请公开5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回复

(三)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建立了政务公开公示、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岗位责任等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仍需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整改完善。一是完善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充实信息内容,完善服务功能,做到信息公开的组织化、制度化;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不定期邀请律师团队为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讲解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扩宽公开渠道。扩大信息来源,提升信息质量,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扩宽信息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高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