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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站)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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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建设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明确公开内容。编制完成高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推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由经办科室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综合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后提交挂网发布,做到及时有效公开相关信息。

三是抓好信息公开。全年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条,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公示7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公示13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公示信息1条。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均已按时回复。在渝快办上公布我局权力清单共338项,促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一次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6

3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6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18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深,事务性内容公开多,深层次内容公开少。二是公开的渠道有限,目前仅依靠管委会对外平台、街道社区张贴等方式,尚未形成畅通的渠道。

改进情况:一是对照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认真梳理公开内容,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适时运用新媒体、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方式,及时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