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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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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重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2023年通过重庆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由综合部门牵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执行,各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事务,严格把控审核、保密关口,确保关键信息无遗漏、不延误、无误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重庆高新区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城市管理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保障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准确性。2023年,承接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发布,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247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遵循法律法规及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信息公开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把信息发布审查关口,秉持“先审核、后公开”及“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保密信息不泄露、上网信息不涉密。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诚挚倾听社会各界建言献策,持续提高工作水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3.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仍待加强;二是公开的形式与内容亟待丰富和优化。针对上述问题,我中心已采取有效改进措施:一是狠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压实责任,强化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大城市管理领域和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二是拓宽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工作成效。围绕中心工作基本情况和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推动中心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运行过程拓展,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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