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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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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将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2年11日至2022年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重庆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公开,主要涵盖重大决策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基层领域,涉及民生的行政权力运行、政务服务举措、政策补贴等信息。通过重庆高新区门户网站、西部重庆科学城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含新闻报道)19300余条,其中重大民生类信息1053条、疫情防控信息64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信息436条。二是不断优化政策解读方式。紧紧围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发布和重大改革措施出台等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在线访谈新闻宣传10余次。2022年共通过不同形式解读政策信息57次,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的解读率达100%。三是全面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持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高质量承办170余件市级、区级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办理满意率达100%。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一是不断优化工作流程。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的特点,坚持“业务指导、协调办理、依法公开”的工作思路,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意见书的格式模板,明确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一系列流程。二是强化协同联动。所有申请件“一案一档”精准明确牵头办理单位。对于涉及多个单位和疑难问题的申请,由办公室牵头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询问,各单位在形成回复告知书后,负责对内容、形式、适用法律法规等进行法制审查及答复。三是优化服务渠道。畅通信函、当面提交等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实时接听信息公开热线,在线为群众答疑解惑,尽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2022年共收到申请109件,2021年结转2件,已办结10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5件。

(三)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在日常公文办理中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加强公文送审前置环节把控,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在信息挂网发布流程中明确审核主体,坚持发审分离,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政策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格式。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格式,保障信息发布效果,严格按照公开事项目录说明发布信息,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三是丰富监管技术手段。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转,以安全防范为前提,坚持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式,对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敏感错误词等开展7×24小时技术巡查工作,保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四)探索推进平台建设。一是提升线上平台功能融合。以高标准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抓手,学习全国先进区县优秀网站,统筹推动政府网站(含手机端)、政务新媒体的数据无缝融合,新增“数据发布”“自动咨询问答”“长者专区”等政府网站功能。二是优化线下公开专区设置。根据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持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着力拓展电话解答、现场答疑等咨询渠道,政务服务大厅和镇街党群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会客厅”相继完成,合理划分“政府信息查阅室”“自助填单受理区”等区域,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三是发挥平台宣传推介作用。通过平台宣传推介,帮助市民群众了解科学城、高新区发展情况及各类政策,鼓励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建设。2022年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全平台账号累计发布信息10219条,累计阅读量超过7561万次,点赞量超过72万次。

(五)持续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工作监督。严格对照全国和重庆市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指标,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开展综合分析评估,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及问题,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标准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做好队伍建设。通过在线会议、电话答疑、专题培训授课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案例研讨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庆高新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落实,以常态化、强有力的保障促进重庆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9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74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58.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12

0

0

2

0

10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7

5

0

0

2

0

6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2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5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94

12

0

0

2

0 

1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2

1

0

6

3

1

0

0

4

1

0

0

0

1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水平仍需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仍需提高。

2023年,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将从以下方面针对性地改进提高:一是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强化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信息融通与传播联动,提升传播效力。二是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重点做好精准解读工作,增强政民互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三是更加重视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信息安全,更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政务公开需求与安全保密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安全、更稳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紧盯全年工作目标,已完成《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中涉及的相关任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网站(https://gxq.c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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