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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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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2194号)等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编制了2012年度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三个部分。本报告全文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gxq.cq.gov.cn/)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查阅。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2年,高新区管委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丰富公开渠道和内容,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管委会各部门、市驻高新区各部门安排专人具体经办,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2012年,高新区管委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高新区管委会累计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660余条,通过公示公告栏、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发布信息200余条(次),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行政决策、工作动态、规划举措、建设发展情况和其他应公开的信息等方面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自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以来,还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应公开的内容都及时予以公开,对属于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均未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高新区管委会获取政府信息时,未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高新区管委会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新区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政府机构职能转变,专门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高新区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管委会各部门、市驻高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均明确专人负责承办有关事务,使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人员落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丰富载体,拓宽公开渠道


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建设,利用多种载体深入广泛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及时便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一是门户网站载体建设不断强化。通过门户网站对机构职能职责、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主动公开,方便公众即时获取相关信息。二是新闻媒体公开报道不断充实。积极通过各级各类主流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向全社会发布公开高新区的相关情况。三是传统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不断成熟。一方面,用好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公开栏、公示栏等载体,及时公布高新区相关政府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召开企业大会、“助保贷”推介会、火炬统计年度工作会等各类会议形式宣传介绍相关规章政策,获得广泛好评。


(三)尊重民意,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范围和领域,推行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对涉及征地拆迁、城市房屋征收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均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对15个建筑类企业资质审查、人事招聘等信息均通过门户网站、登报等形式进行了公示,对石桥铺IT数码港改造提升等重点项目、高新区建设发展年度计划安排等均广泛征求并吸纳了市和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充分尊重和保障社会大众的知情权。此外,在重大决策执行中,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跟踪调查、效果评估等方式开展实施后评估,有效增强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四)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


高新区管委会严格要求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食品安全、公租房建设、征地拆迁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积极探索制定工作方案,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将70个建设、采购项目纳入市或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对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向社会公开。三是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科普知识等信息,不断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四是为切实保障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先后召开群众大会近百场,发放征地补偿政策宣传本12000余册和个人房屋清理表、构附着物清理表2000余套。五是认真组织公租房摇号配租和安置房分房信息公开工作,成功完成房屋分配3800余套,确保办理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五)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新区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此外,高新区管委会还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有效。在内部约束方面,切实加强了对高新区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检查;在外部监督方面,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电话等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及时纠正改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牢抓实,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开项目和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完善。


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


三是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还需进一步完善功能,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量大面广的情况,高新区将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举措,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该公开的不公开或搞半公开、假公开,以及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的情况发生。


二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积极通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高新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制度、要求及工作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提高高新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促使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三是完善门户网站功能。以切实增强便民服务性为要义,积极抓好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增加办事指南查询系统等功能模块的相关工作,将企业办理事项和个人办理事项在门户网站上分类呈现,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好的发挥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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