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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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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编制了2011年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等五个部分。本报告全文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gxq.cq.gov.cn/)发布,欢迎查阅。


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重新组建后,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迅速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管委会各部门、市驻高新区各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进日常工作。同时,管委会各部门、市驻高新区各部门均已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高新区管委会在门户网站累计更新发布信息550余条,通过公告栏、户外公益广告及平面、电波、网络和其他媒体发布信息共计220余条,具体包括机构职能、行政决策、工作动态和其他应公开的信息四方面内容。在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规划和建设发展新闻发布会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高新区管委会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了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1年,高新区大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充分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新闻发布会等平台,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及时便捷。一是强化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载体的作用,抓紧建设高新区门户网站并外挂,方便公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二是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各相关职能部门均加快建立各自的审批服务窗口,基本实现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全部公开。三是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广泛影响,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宣传报道等形式主动向全社会公开高新区的相关情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四是重视传统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确保公众能够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用好公开栏、公示栏等载体,及时公布管委会相关信息;要求各部门结合当期重点工作,通过集中宣传活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规范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高新区管委会重新组建后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年来,先后编制出台了《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开展。同时,管委会各部门、市驻高新区各部门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等一系列辅助性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实施。


(二)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坚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等工作结合起来,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为高新区加快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实现“三次创业”新跨越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抓好决策公开工作。重大事项均集体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如:在主干道和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积极征求沿线单位和相关居民的建议意见,并充分吸纳到工程建设中加以运用;在谋划渝高公园改造提升时,改造方案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又充分听取了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二是抓好程序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采购等均要求纳入市或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或采购;对人事招录等均按照要求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进行了公开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三是抓好申请公开。认真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原则、申请方式、保密审查、办理答复、工作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事项,确保每个环节规范科学。四是抓好依法行政。积极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使高新区基本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高新区管委会获取政府信息时,未收取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高新区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委会重新组建后“三次创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程序较为复杂,部分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对国家和重庆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细节,把握得不够透彻,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结合高新区实际,紧跟发展需要,以建立完善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起符合相关规定、具有高新区特色、更加高效便民、服务和推动经济发展与开发建设的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制度、要求及工作程序等的学习培训,使高新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


三是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完善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围绕管委会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探索并重点抓好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突发事件等信息的公开,不断提高行政行为和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及办事效率,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012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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