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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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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2〕194号)等文件要求,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三部分内容,报告电子版全文可在重庆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qgxq.gov.cn/)上查阅。


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重庆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为统领,继续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高新区管委会累计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100余条,通过公示公告栏、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发布信息250余条(次),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行政决策、工作动态、人事招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公共资源配置、安全生产、价格信息、食品安全情况和其它应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细化明确规定。同时,确定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优秀工作方式和经验,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规范答复流程及时限,认真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自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以来,还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相继建立《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对政府信息实行严格的密级管理和规范的审签流程,对在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并登记备案。对于应公开的内容都及时予以公开,对于属于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均未公开。同时,积极对高新区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清理检查,未发现违规公布政府信息和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高新区管委会获取政府信息时,未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高新区管委会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管委会各部门、市驻高新区各部门安排专人具体经办,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2013年,高新区管委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高新区管委会狠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及时印发《重庆高新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了13个大类32个小类的公开事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时限和责任单位,切实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积极加快政府机构职能转变,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切实加强对高新区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管委会各部门、市驻高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在2012年工作的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配置、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基础保障,形成了高新区各级各部门同心同向、上下联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工作形式


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开拓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确保公众及时便捷获取政府信息。一是完善高新区门户网站功能。通过在门户网站上增加办事指南查询模块,进一步公开高新区的机构职能信息,并同步呈现企业及个人18类281项的办理事项信息,方便公众在线查询,营造出高新区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二是凸显新闻媒体信息公开。通过与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合作,主动向全社会公开高新区建设发展的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发布2013年高新区工作会、2013年高新区企业发展大会以及高新区参展2013年渝洽会、云博会等重要事项。2013年,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报道58次,最大范围、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三是优化传统信息公开形式。一方面,充分利用办事大厅、办税大厅等场所,优化设计内部标识,完善功能区域设置,用好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等载体;同时,通过设置电子触摸屏、LED屏以及印发办事手册、告知单等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为公众提供长期便利服务,使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高新区各部门结合各自重点工作,相继开展税收宣传月、消费者维权法制宣传等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等信息送进企业、学校、乡镇和社区。此外,通过召开企业大会、火炬统计年度工作会、“新三板”上市规则培训会等形式宣传相关规章政策,对企业代表进行业务培训、答疑解惑。


(三)推动民主决策,确保公开透明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范围和领域,推行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与社会关系密切的重要决策均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让公众及时了解、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今年以来,高新区认真组织了对50个建筑类企业的资质审查,将81个公开招标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对外进行公示,对土地摘牌、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公开征求意见并听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尊重和保障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同时,在重大决策执行中,通过征求民意、抽样检查、跟踪调查、效果评估等方式开展实施后评估,有效提高了政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四)落实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


高新区管委会严格要求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食品安全、公租房建设、征地拆迁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积极探索制定工作方案,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坚持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的专项检查、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日常监管信息,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三是为切实保障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先后召开群众大会近百场,发放征地补偿政策宣传本15000余册和个人房屋清理表、构附着物清理表3000余套。四是认真组织公租房摇号配租和安置房分房信息公开工作,成功完成房屋分配2190余套,确保办理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部分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门户网站改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民性。积极适应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新潮流,以高新区门户网站改版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高新区门户网站功能。通过更加新颖的设计、更加丰富的内容、更加稳定的性能、更加便捷的维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同时,找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和便民性的最佳契合点,最大程度满足广大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打造国家级高新区的优质发展软环境。


二是抓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93号)精神,充分发挥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作用,督促高新区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重庆高新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制度,根据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抓学习教育培训,加强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加强对高新区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制度、要求及工作程序等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提高机关效能的一项基本工作来抓牢抓实,使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入脑入心,推动高新区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