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450411886N/2026-0000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公安分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4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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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公安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4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7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将《重庆高新区2026 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6年1月4日
重庆高新区202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持续实现春节期间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涉烟花爆竹“零火灾”“零伤亡”,扎实做好重庆高新区202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高新区直管园严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 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严密安全监管、排查整 治隐患、依法打击查处、严格禁放管控、快速反应处置等,多措 并举、同步推进,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高新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工作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邱树洪任组长,综合执法局局长潘勇、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欣为副组长,融媒体中心、改革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建设事务中心、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称燃管办)设在公安分局,由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欣、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办)副局长丁建强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刘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公安分局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负责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的属地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成立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属地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融媒体中心:负责统筹全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在自有媒体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
改革发展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 电信等运营商在2026年 2月16 日(除夕) 向高新区直管园用户发送公益提示短信;负责对大型商场、加油加气站等重点防护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禁放宣传教育。
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建设局: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公共服务局: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各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牵头组织区相关部门对高新区直管园内重要墓区、陵园开展节前联合检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宣传网上祭祀。
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办):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环节“打非治违”工作;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信访、涉稳事件;协同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专业市场等重点防护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禁放宣传教育。
城市建设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城市桥梁、隧洞、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燃放行为引发事故;配合公安分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公安分局:牵头负责高新区燃管办 日常工作,负责收集、上报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制定辖区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重点消防单位加强防火管控工作。
改革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建设事务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禁放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居民小区每个入口处必须张贴禁限放通告、海报,原则上每个居民小区禁限放宣传标语、横幅不得少于3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配合查处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即日起至 2025 年12月31 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区燃管办负责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202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推进步骤和措施要求。
第二阶段: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026年2月15 日)。 围绕“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平安稳定”的 目标任务,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全覆盖、无死角。2026年 2月7 日(星期六)为高新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宣传 日”,在高新区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的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2026 年1月1 日至2 月15 日)。由 区燃管办牵头,由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全面管控(2026 年2月16 日至3月3 日)。围绕除夕、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建立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联动管控机制,落实禁放区严格管控等工作措施。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26 年 3月4 日至3月6 日)。 围绕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燃管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守安全红线,树牢底线思维,加强组织统筹,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作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构建城市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要结合执行《条例》,细化完善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按照组织部署有方案、阶段推进有计划、部署落实有记录、贯彻落实有督导的“四有”标准,确保禁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融媒体中心要及时启动相关宣传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相关单位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各街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手机软件、楼宇电视”等资源,广泛采取“横幅标语、发放资料、会议部署、公益广告和短信微信”等方式,宣传高新区直管园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一是宣传发动要坚持“十进”(进机关大院、进驻渝机构、进影剧院站、进公交地铁、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部队、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十有”(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提示、单位有活动、面上有标识、群众有共识)的要求,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针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炸伤烧伤易发多发情况,突出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的安全教育;三是2026年2月 7 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宣传 日”,各部门要组织集中宣传活动。 四是各部门要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层层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广大企事业单位员工对全域禁放的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达100%。
(三)强化源头管控。综合执法局要按照全面禁止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求,2026年2月14 日前联合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开展一次集中清查行动,确保禁放区内“零销售、零储存”。公安分局要在重要节点、重点路段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防止烟花爆竹流入本区。城建事务中心要督促长途汽车站、公交枢纽、轨道客运站点等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涉烟花爆竹网上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严防烟花爆竹通过网络渠道非法销售。
(四)加强排查整治。综合执法局要牵头组织各镇街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坚持划片包干、滚动排查,及时发现、查处、曝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环节违法行为。城建事务中心要牵头组织各楼宇小区物业公司在临近春节时组织清掏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开展易燃易爆气体监测,设置醒 目的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巡查守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消防救援支队要适时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降低节日期间火情灾害风险。公安分局要依托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开展道路运输临检,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五)加强应急处置。一是严格落实重点时段监管措施。各镇街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组织专门力量,以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组织镇街巡逻人员、综治专干、消防重点单位工作人员、小区物管、行业保安等力量组成巡查守护队伍,对辖区内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查并报告燃管办,对群众自发燃放行为进行管控和劝阻。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处置。公安分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各镇街、各部门领导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公共服务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消防救援支队要制订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落实等级战备。三是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生态环境局要负责做好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工作,如遇不利气象条件,及时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全力争取完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四是燃管办设立有奖举报电话,接受市民对非法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进行奖励,有奖举报电话为:68378110、12350。
(六)畅通信息渠道。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与区燃管办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各镇街 2026年春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见附件 4)及《各镇街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于 2025年12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区燃管办;综合执法局关于打非治违工作配套子方案于2026年1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区燃管办;各镇街、各部门2026 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责任书领导于 2026年1月5日前报送区燃管办;各镇街、各部门2026 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于 2026年3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区燃管办。联系人:张高明,联系电话:19802790817;周国萍, 联系电 话:19802790785;江虹瑛,联系电话:18523652025;报送电子邮箱:1036333723@qq.com。
附件:1. 202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书
2. 202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责任书
3.“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4.各镇街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
5.各镇街烟花爆竹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6.烟花爆竹禁放社区宣传标语横幅
7.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附件下载:
1.202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书.docx
2.202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责任书.docx
3.“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docx
4.各镇街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docx
5.各镇街烟花爆竹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docx
6.烟花爆竹禁放社区宣传标语横幅.docx
7.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docx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202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