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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支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发展六条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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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5日,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重庆高新区支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发展六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六条措施》),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截至20247月底,重庆高新区集聚中关村、有咖、中创、清数等国内知名孵化载体30余家,在孵企业(团队)达1660家,高企、科企分别增至405家、2826家,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200余个。为进一步提高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行质效,提升科创经纪人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三五”发展规划》(国科办高〔201755号)、市科技局《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63号)等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辖区孵化器意见,最大程度用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制订了本《六条措施》。

二、目标任务

推动各载体提升运营能力、孵化质效,进一步提升孵化载体整体服务水平,强化创新创业氛围营造,鼓励孵化载体创建品牌,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新、运行机制灵活、资源聚集度高、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孵化器。

三、适用对象

《六条措施》适用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区范围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级各类孵化载体和运营管理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建设孵化载体

支持措施:对新创建的孵化载体,实际运行一年以上并获评优秀的,对实施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发生的费用,给予费用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经费补贴。

(二)激励孵化载体提质增效

支持措施:定期对孵化载体进行分类评价,对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孵化载体和获批市级、国家级的运营机构分别给予5100元的奖励。

(三)支持孵化载体培育企业

支持措施:对新增培育科企、高企、规上高企及独角兽企业的孵化载体和运营机构分别给予31000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孵化载体助企融资

支持措施:对创建自有基金,帮助在孵企业、创业团队(个人)获得投融资的孵化载体,对运营机构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政策补贴。

(五)鼓励孵化载体营造氛围

支持措施:将列入重庆高新区年度创新创业计划并冠以“两城汇”品牌的创新创业活动纳入孵化载体绩效评估体系。

(六)激励科创经纪人提效增绩

支持措施:鼓励科创经纪人发挥渠道资源优势,帮助企业积极拓展市场订单、推动股权融资,可给予年度最高20万元的服务补贴,对绩效表现优异的给予“金凤凰”人才政策支持。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六条措施》中所指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是什么?

答:《六条措施》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来统称培育科技型创业企业的孵化载体,主要包括众创空间、综合型和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类型。众创空间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或其它重点创新创业群体,并且以早期创业项目、团队和创客,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并且主要伴随科技成果实现商品化、产业化的过程。科技企业加速器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成长科技企业,为企业提供连续加速成长的发展空间,配备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平台,提供企业规模化发展的技术研发、资本对接、市场拓展等深层次孵化服务,承载科技企业持续成长壮大。

(二)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认定管理相关要求是什么?

答:目前,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国家、市级、区级三个认定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63号)、《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渝高新创发〔202316号)明确提出国家、市级、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要求。

(三)已享受过重庆高新区其他支持政策的孵化载体,能否享受此政策?

答:已享受过其他重复或类同支持政策的,不可再申报本政策。未享受过的,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选择适配的支持政策进行申报。例如:与高新区签订了招商引资合同的企业,合同里已包含了设备补贴,该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政策中的设备支持政策。

(四)如何申报《六条措施》的奖励兑现?

答:《六条措施》的具体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内容,将另行制定实施细则,于开始申报前公布。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可在开放申报期间通过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西部(重庆)科学城微信公众号查看申报信息。

(五)科创经纪人申请有什么条件?

答: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2.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开展技术经纪活动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活动技能和经验;3.从事创业孵化相关工作,具备企业管理、市场运作、项目申报等领域相关经验,能对创新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4.从事投融资服务工作,具备行业投资所需要的经济、法律、商务等领域专业知识,能对相关企业投资、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或直接服务;5.科创经纪人在开展业务时,其所在的服务机构注册、税务关系应在科学城核心区范围内。以上申请条件中第一条、第五条为必备条件,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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