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凤人才”政策 加快集聚青年人才的政策措施》《重庆高新区“新凤人才”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及起草过程
近年来,西部(重庆)科学城通过系列措施,人才资源不断集聚。截至2022年底,科学城核心区人才资源总量超11.4万,同口径同比增加38.84%,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引才留才育才机制不断完善。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落实中央人才工作部署和市委人才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庆高新区人才政策体系,加快集聚优秀青年人才,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渝府办发〔2021〕49号)《关于印发科学城和大学城深度融合发展规划的通知》(渝科学城组办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于2023年10月30日印发《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实施“新凤人才”政策加快集聚青年人才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渝高新发〔2023〕20号,以下简称《措施》)。为进一步明确《措施》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内容,于2024年4月30日印发《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新凤人才”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高新发〔2024〕11号)。
二、实施目标及责任分工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聚焦“两城融合”发展规划,围绕重庆高新区“323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需求,在市级政策和现有区级政策的基础上完善支持对象范围,优化创新创业支持举措,进一步健全人才政策体系,形成对青年人才引育留用的全链条支持。“新凤人才”政策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重庆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三、适用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即“新凤人才”)及引进符合条件人才的用人单位:
人才类别 |
要求 |
年龄限制 (享受政策时的年龄) |
本科 (或初级职称、高级工) |
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企业(含科研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 |
不超过25周岁 |
硕士研究生 (或中级职称、技师) |
不超过30周岁 | |
博士研究生 (或高级职称、高级技师) |
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企业(含科研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 |
不超过35周岁 |
在读博士研究生:需满足在重庆高新区企业(含科研机构)从事研究或工作。 | ||
博士后 |
出站博士后: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企业(含科研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 |
不超过40周岁 |
在站博士后:需满足在高新区博士后工作站全职工作(参保)。 | ||
创业的“新凤人才” |
创业项目入驻高新区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法定代表人。 |
不超过40周岁 |
*《措施》限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有效,与重庆高新区其他政策和招商引资企业“一企一策”内容重复或类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人才创新
1.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日常经费、科研项目等资助的,给予1:1经费配套。
2.鼓励国际交流。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最高给予每人2年共30万元国际培养交流资助;到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给予每人每次3万元学术交流资助。
(二)支持人才创业
3.场地支持。为创业“新凤人才”免费提供创业工位,最长可使用1年。
4.融资支持。创业的“新凤人才”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企业最高500万元的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最高2000万元“科企梯度贷”信用额度。获得重庆高新区种子基金支持的,按照支持额度的20%配套资助。
5.项目支持。遴选海内外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落户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给予最高50万元项目资助,国外、国内项目每年分别不超过10个。
6.办赛支持。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举办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审核认可的,按办赛实际发生经费的50%给予主办单位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人才引进
7.设立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支持企业设立“新凤奖学金”,按企业出资额度给予1:1奖金配套;获得者留在重庆高新区就业的,按照企业发放奖学金额度给予1:1配套奖励。
8.支持企业吸纳在读博士从事研究或兼职工作。按照企业给予在读博士待遇的1:1进行配套,每月每人最高2000元,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最高20万元。
9.补贴用人单位引才成本。企业每新引进1名博士、博士后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
10.提供人才安家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凤人才”,给予5—25万元的安家补贴,最高2年2.4万元租房补贴,或最高12万元购房补贴(不与安家补贴同时享受)。
(四)支持人才发展
11.支持专技人才成长。能力业绩突出的“新凤人才”可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服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12.支持技能人才发展。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巴渝工匠等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代表重庆高新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按市级奖励的20%配套奖补;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3000元/人、5000元/人奖励。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问:成为“新凤人才”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
答:新凤人才政策主要针对40岁以下覆盖从本科到博士后的青年人才,为各类青年人才提供精准服务。有两个条件,一个是在高新区就业,另一个是在高新区创业。对于在高新区就业的,需要与高新区直管园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在读的博士研究生需在高新区企业从事研究或工作。在高新区创业的人才,创业项目应当入驻高新区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在年龄要求上,原则上本科、初级职称或高级工等相应职级不超过25岁,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或技师等相应职级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不超过35岁,博士后及自主创业者不超过40岁。
针对各具体条例,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比如在安家支持上,安家补贴的对象为博士后、博士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同时还要满足与在高新区直管园内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合同。急需紧缺专业是指符合“3238”“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所需的专业,例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等需要的各个专业,将定期公布,今年的专业目录将在年底发布。
社会各界可以关注西部重庆科学城官方公众号查看政策相关内容,也可到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A栋2楼新凤人才服务平台详细咨询。
(二)问:“新凤人才”在高新区创业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新凤人才”政策从以下三个方面支持人才创新创业。一是创业空间方面。我们为入驻高新区范围内所有孵化载体创业的“新凤人才”提供1年的免费创业工位,并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服务。高校内、高校外一共有30多个孵化器、可提供免费工位近千个。我们在科学谷打造的40万平方米的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中心区,配套党群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人才公寓、酒店、商业等空间,满足政策措施解读专题发布活动人才创业项目办公、经营、交流、合作等需求。二是金融支持方面。创业的“新凤人才”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企业最高500万元的无息创业担保贷款,并可按照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高能级领军企业分类,分别享受最高300万元-2000万元的“科企梯度贷”信用额度。此外,我们还为落户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优质项目提供最高50万元的项目资助,为新凤人才解决资金需求。三是指导服务方面。我们为创业的“新凤人才”配套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风险评估、企业问诊等服务,并针对创业项目不同阶段,分类提供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帮助提高创业能力。我们还将定期举办成果对接会、投融资对接会等活动,为“新凤人才”提供展示舞台。
(三)问:已享受过重庆高新区其他支持政策的企业或个人,能否享受“新凤人才”支持政策?
答:已享受过其他重复或类同支持政策的,不可再申报“新凤人才”支持政策。未享受过的,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选择适配的支持政策进行申报。例如,“金凤凰人才”政策中的购房补贴与“新凤人才”政策中的安家补贴为类同政策补贴,金凤凰人才若因自身原因无购房打算,放弃享受“金凤凰人才”购房补贴后,可享受“新凤人才”政策中的安家补贴,同时,不能再重复享受“金凤凰人才”购房补贴或其它类同政策补贴。企业在享受《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渝府办发〔2021〕49号,以下简称)文件中关于人才引进相关补贴后,不能享受“新凤人才”政策中“支持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条款的相关补贴。若未享受,则可按“新凤人才”政策享受人才引进相关补贴。
(四)问:符合“新凤人才”条件,在重庆高新区工作期间技能得到提升的,可以享受支持政策吗?
答:可以。企业的“新凤人才”取得所从事行业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给予3000元/人、5000元/人的奖励;“新凤人才”代表重庆高新区、重庆市在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按照市级发放奖励的20%进行配套奖补;“新凤人才”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等由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荣誉,巴渝工匠等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可的荣誉,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例如:除直接给予奖补的外,在全国、重庆市技能大赛获奖的,重庆高新区还将根据上级奖励金额,给予20%的额外奖补。
(五)问:吸纳“新凤人才”的企业可以获得支持政策吗?
答:可以。按照《措施》规定,对新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的企业分别按照3万元、5万元标准进行奖补,按30%、30%、40%的比例分3年拨付。例如:企业引进博士,除被引进人能够享受人才支持政策外,引进人才的企业还可以获得3万元奖补。
六、申报方式
各项政策措施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措施、咨询方式已在《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新凤人才”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高新发〔2024〕11号)列明。符合条件的“新凤人才”和用人单位,可在申报期内通过“西部科学城人才服务一件事”微信小程序申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措施》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关于加快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渝高新发〔2019〕1号)同时废止。
(二)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包括西永微电园全域,沙坪坝区曾家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全域,九龙坡区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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