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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凤人才”政策 加快集聚青年人才的政策措施》《重庆高新区“新凤人才”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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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9,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实施“新凤人才”政策 加快集聚青年人才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重庆高新区“新凤人才”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相关内容,现就两份文件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24—2027年)》(渝府办发〔202435号)文件精神,结合重庆高新区实际,制定出台《措施》,明确“支持人才创新”“支持人才创业”“支持人才引进”“支持人才发展等多项人才补贴奖补条款。为确保《措施》顺利推进,同步配套制定《细则》。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集聚优秀青年人才,助力西部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

三、适用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即“新凤人才”)及引进符合条件人才的用人单位:

人才类别

要求

年龄限制(享受政策时的年龄)

本科(或初级职称、高级工)

与重庆高新区内企业(含科研机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

不超过25周岁。

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技师)

不超过30周岁。

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高级技师)

与重庆高新区内企业(含科研机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

不超过35周岁。

在读博士研究生在重庆高新区内企业从事研究或工作,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或劳务协议(项目合同书)。

博士后

在站博士后在高新区博士后工作站全职工作,与工作站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

不超过40周岁。

出站博士后获得出站批复,与重庆高新区内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

技术人才

重庆高新区内“重点企业”专项全职引进、从事相关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的技术骨干,且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有由工信部、中国民航局等国家级机关认证颁发的代表特定领域内具备专业资质和技术水平的证书

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放宽至45周岁。


重庆高新区内“重点企业”专项全职引进、从事相关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的技术骨干,且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当年年薪收入达到上一年度重庆市核定社保缴费基数的社会平均工资3倍及以上。

创业的“新凤人才”

创业项目入驻高新区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法定代表人。

不超过40周岁。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人才创新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在站博士后

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市级以上日常经费、科研项目等资助的,按照市级以上财政资助金额1:1比例进行经费配套。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023-68605891

(二)支持人才创业

1.创业空间支持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创业的“新凤人才”团队

免费提供创业工位,最长可使用1年,配套提供政策咨询、风险评估、投融资等服务。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023-68605891

毕业出孵后继续留区发展的创业企业

可享受“一企一策”待遇。

2.融资支持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创业的“新凤人才”

可申请个人最高50万元、企业最高600万元的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023-68605891

按照企业类型可提供最高2000万元的“科企梯度贷”信用贷款。

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023-68683600

3.创业项目资助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全国遴选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围绕重庆高新区重点产业方向,对人才进入本地开展的项目分别给予5—30万元项目资助,每年不超过10个。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023-68605891

遴选海外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

对人才进入本地开展的项目分别给予10—50万元项目资助,每年不超过10个。

4.校企联合办赛支持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联合举办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高校与重庆高新区内企业

经报高新区管委会认可后,按办赛实际发生经费的50%给予主办单位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023-68605891

(三)支持人才引进

1.“新凤奖学金”支持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重庆高新区内设立“新凤奖学金”的企业

按企业出资额度给予1:1奖金配套,单家企业配套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023-68605891

毕业后到重庆高新区内企业就业的“新凤奖学金”获得者

按照企业发放奖学金金额1:1额外给予奖励。

2.在读博士资助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在重庆高新区内企业从事研究或工作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按照企业给予待遇1:1比例进行配套,每月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023-68605891

3.用人单位引才奖补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新引进出站博士后、博士的重庆高新区内企业

分别按照5万元、3万元标准进行奖补,按30%、30%、40%的比例分3年拨付。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023-68605891

4.安家补贴支持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首次在渝全职工作,与重庆高新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新凤人才”

按照出站博士后、在站博士后及博士(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急需紧缺岗位硕士、技术人才分别给予15万、10万、5万、5万的安家补贴。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023-68605891

在站博士后出站后继续在高新区企业就业,可按出站博士后安家补贴标准补足差额。

5.住房保障支持(安家补贴、购房补贴和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择一享受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首次在渝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合同、购买高新区内首套房的“新凤人才”

按照博士(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急需紧缺岗位硕士、技术人才、“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急需紧缺岗位本科分别给予20万、7万、7万、2万的购房补贴。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023-68605891

高新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的博士(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硕士(中级职称或技师)、技术人才、本科(初级职称或高级工)

分别按照配售价格的8.5折、8.8折、8.8折、9折申购重庆高新区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023-68968998

高新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博士

享受3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023-68605891

租住人才公寓的急需紧缺岗位硕士、技术人才、“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急需紧缺岗位本科

按照每月实付租金的30%给予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月,租房补贴累计享受不超过2年。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023-68605891

(四)支持人才发展

1.专技人才职称绿色通道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能力业绩突出、近五年业绩成果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凤人才”

可享受职称申报绿色通道,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23-68600935

2.技能人才发展奖励

支持对象

支持措施

咨询电话

重庆高新区内企业的“新凤人才”

取得所从事行业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给予5000元/人、3000元/人的奖励。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023-68605891

代表重庆高新区、重庆市在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按照市级发放奖励的20%进行配套奖补。

获评国家人社部认可的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给予1万元奖励;获评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可的巴渝工匠等荣誉,给予0.5万元奖励。

五、核心政策问答

1:在站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有什么经费支持?

1: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日常经费、科研项目资助的,高新区按照市级以上财政资助金额1:1比例配套经费,资助拨付至所在单位。中途退站的须退回相关经费。例如,某在站博士后获得市级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10万元,高新区同步配套10万元,合计可获得20万元经费支持。

2:政策里的“就高不重复”原则是什么意思?

2:本政策与高新区其他政策内容重复或类同的,按标准更高的政策执行;同一人才同一类政策仅能享受一次。例如,人才安居类的安家补贴、购房补贴、配售保障房同属住房保障类政策,博士人才选择标准最高的20万元购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其他安居类补贴。

3:劳务派遣人员可以享受“新凤人才”政策吗?

3: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关系和实际用工单位均在重庆高新区企业的,可以由劳务派遣单位代为申请相关政策。例如,某人由高新区的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实际派遣至高新区内企业工作,符合学历年龄等条件的,可由劳务派遣公司申报对应补贴。

4:在高新区企业工作的在读博士能享受补贴吗?标准是多少?

4:对在高新区企业从事研究的在读博士,按企业发放待遇的1:1比例配套补贴,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资助期限最长2年;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例如,某在读博士与高新区企业签订劳务协议,企业每月发放2000元劳务报酬,高新区每月同步配套2000元,该博士每月合计可获得4000元补贴。

5: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的政策规则是什么?

5:免租政策:博士(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无自有住房的,可3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户型面积不超过130㎡。

租房补贴:急需紧缺岗位硕士、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本科人才租住人才公寓,按每月实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最高600/月,累计享受不超过2年。

例如,一名急需紧缺岗位硕士租住人才公寓,月租金2000元,按30%计算补贴为600/月,刚好达到上限,每月可领取600元租房补贴,最长可领2年。

六、申报方式

各项政策措施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措施、咨询方式已在《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新凤人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渝高新发〔20267)列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关于印发实施“新凤人才”计划 加快集聚青年人才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渝高新发〔202320号)和《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新凤人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渝高新发〔202411号)同时废止。202611日至《措施》印发前参照本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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