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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林区禁火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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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林区禁火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内容,现就《通告》作如下解读:

一、《通告》依据

本《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通告》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重庆高新区。

三、《通告》发布原因

近期,连晴高温天气持续,森林火险等级高,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发布本《通告》。

四、主要内容

1:《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林区禁火的通告》规定的禁火时限多久?

1:自2022年7月8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视情延期

2:《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林区禁火的通告》规定了哪些禁止行为

2:(1)燃放烟花爆竹、玩火、放孔明灯等;

2)烧香、点烛、烧纸钱等;

3)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4)吸烟、野炊、烧烤等;

5)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

6)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3:《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林区禁火的通告》规定了哪些法律责任和履行义务?

3:法律责任: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履行义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23-68600835)、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23-68695797)、公安分局(110)等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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