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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来源: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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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1〕1号)要求,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重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了《2021年重庆高新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高新发〔2021〕9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在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意见、充分调研和吸收完善后于2021年3月5日以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三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 明确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两降一零一提高”(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要持续下降,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零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能力全面提升)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第二部分 明确重点任务

(一)强化工作措施,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严格落实《重庆高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把各项问题及隐患整改到位。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推动各镇街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探索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卫星通信等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综合能力和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预防治理,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加快推进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五个一批”,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高危企业搬迁入园;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不断完善“八项工程”建设;大力统筹城乡安全发展,健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城市安全文化。

(四)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压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实行业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五)深化执法改革,推进应急管理依法治理。开展监管执法攻坚行动,严格“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对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实施月通报、月考核;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落实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六)加强应急准备,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加强风险研判和落实管控,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响应,提升预警响应效能;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打造专常群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提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部分 明确工作要求

各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重特大事故灾害教训,深入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坚持考核奖励,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季度通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确保《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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