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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高新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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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重庆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促进高新区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持续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现就《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4月,市委、市政府作出打造重庆高新区升级版的重大决策部署,赋予高新区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的战略定位和发展使命。20209月,全市召开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动员大会和新闻发布会,开启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大幕。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服务科学城创业创新,结合高新区金融生态,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出台了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渝委办201976

三、目的意义

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围绕“五个科学”“五个科技”,集聚科技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服务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助力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四、核心举措

(一)《办法》共分为六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支持对象。

第二章促进金融机构提质增量,共4条,主要针对各类金融机构落地高新区给予奖励,给予金融机构办公用房补贴,金融牌照获取奖励,配套一站式政务服务,协调绿色通道。

第三章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创新,共2条,主要是通过风险分担,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通过业务规模奖励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加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第四章打造创投风投聚集高地,共4条,主要是从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设立、增资,基金投资,投资失败风险补偿三个方面进行奖补,鼓励各类风投创投机构落地高新区,加大对高新区内企业投资。设立高新区产业引导母基金与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共同设立产业子基金,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跟投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对注册于高新区管理规模靠前的基金管理人及核心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第五章优化科技金融平台服务,共3条,对通过高新金服开展的线上金融活动进行贷款贴息,费用补贴,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上线高新金服,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打破信息不对称,提高企业融资可获得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扶持企业发展。

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实施时间,制定等相关安排。

五、适用对象

《办法》适用于在高新区直管园注册成立、税务登记、依法纳税、独立核算的各类市场主体,以及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合法经营的区外金融机构。以上市场主体须在重庆高新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高新金服)注册上线,金融机构均须与高新金服签约并上线。

六、时限

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试行2年;期间如遇国家或重庆市颁布新政策,则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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