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2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08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8 |
自收到《重庆高新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报告》(渝审报〔2021〕34号)后,重庆高新区高度重视,管委会主要领导专题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分管委领导亲自抓落实,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强化管理,确保整改到位。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坚持立查立改,逐项落实整改责任,目前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一)非税收入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非税收入解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自2020年8月起,人防易地建设费均严格按要求缴入市级金库。2021年9月,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渝高新财发〔2021〕123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确定收入归属和缴库要求,定期缴入相应级次国库,不得混级混库。
2.关于应收未收非税收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已整改。重庆市协隆机床展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30日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同时,《通知》进一步明确执收单位不得违规缓征非税收入。
3.关于滞留非税收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已整改。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已于2021年5月27日将涉及租金作为非税收入缴库。《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执收单位职责,要求各执收单位需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已整改。2021年5月12日,高新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财政局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的申报、审核、解缴进行监督。
二、政府债务管控方面
(一)债券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关于改变债券资金用途及债券资金使用具体项目未向市人大备案的问题。一是按照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要求,已于2021年9月27日将债券资金分配明细作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以下简称《2020年决算报告》)附件,报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备案审查通过。二是严格按照《预算法》《重庆市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债券申报、使用程序、信息披露和政务公开。
三、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一)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为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于2021年4月29日印发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效。
(二)关于建设局将财政局安排的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列支转入镇街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年末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已整改。截至2021年4月30日,该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已全部使用并完成支付。
四、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一)银行账户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1.关于财政局、办公室等4个单位10个已停止使用的银行账户未及时注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财政局、办公室等单位于2021年10月完成10个银行账户的清理销户工作。
2.关于巴福镇、石板镇、含谷镇、走马镇、金凤镇、白市驿镇6个乡镇违规开设代征税款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2021年7月31日,相关镇已完成6个账户的清理销户工作。
(二)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关于高新区公安分局未严格执行公务卡“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的规定,存在31名职工同一名下拥有2张公务卡的情况。公安分局立即停止使用单位内勤民警的公务卡,财政局加强全区公务卡的管理,拟定重庆高新区公务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的管理规定。
特此报告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