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MB1525597Y/2024-0000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税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9 |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新征程新重庆建设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高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庆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23年度我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数字赋能法治化改革,引领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1.探索“远程帮办”。通过升级架构网络、可视化视频设备,在音视频咨询辅导、电子资料传递、信息审核等方面实现问办结合,在市局统一开展的25项电话办税业务基础上,拓展23项“审核类”业务,实现线上“面对面”办税,推动办税方式向“智能化、数字化、场景化”转变。2023年已通过“远程帮办”办理2000余项涉税业务。
2.升级税费服务。树牢“税费皆重”理念,扎实有序开展优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相关工作,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情况报告获管委会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总局《每日动态》刊载,获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肯定性批示。
3.提升办税体验。通过线上“智能咨询”、数据“智能提取”、信息“精准比对”、规则“自动校验”,实现纳税人领取电子票据即可办理权证,房屋交易平均办理时间压减60%以上。相关工作被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动态2023年第27期(总第87期)以“重庆税务统筹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综合试点”为题,发布试点经验推介。
4.推进智慧监管。打造社保费业务场景自动催缴智能助手,在全市率先实现社保费催缴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和自动化,被市局纳入2023年度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创新案例及第三批改革亮点成效之一。深度融入数字重庆-高新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谋划了四个“一件事”应用,目前已经市委改革办审核通过,纳入了全市“一件事”目录库。
(二) 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聚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协助联动。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执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既有效规范区局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又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高新区税务局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及时公示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绝不允许自行增设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截至目前仅保留“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这一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二是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深化“减证便民”。第一税务所在办税服务厅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纳税人查阅、索取或下载,对符合告知承诺制适用条件的纳税人,主动告知其制度内容;三是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便利化改革举措,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有效缩短办税时间;四是进一步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做好清单动态管理,在市局下发的权责清单基础上,结合区局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和公布高新区税务局及三个税务所共4项权责清单,并严格对照权责清单,规范程序,主动履职。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高新区税务局具体情况,起草本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以求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
2.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明确区局重大税(费)事项审理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决策纳入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二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和促进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区局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确保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3.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系统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两次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内法规、基本法律、业务法律培训,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四)完善行政执法方式和行政执法程序,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1.严格执行“首违不罚”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按照两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和自由裁量权。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2023年依法公示税务行政执法信息4300余条。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
3.加强税务执法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认真排查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情况确保岗位人员执法资格合法,绝不将不具有税务执法资格的人员安排在执法岗位,也不得安排其从事税务执法活动。
(五)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
1.完善机制,构建全程防控内控监督。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日常执法过错提醒,按月、按季开展增值税风险任务扫描,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建立常态化内控风险管理。
2.明确职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分解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认真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3.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税务案件举报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广开外部监督渠道,促进税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六)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1.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坚持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文书发放时告知纳税人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审慎研判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定受理条件,2023年处理1件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2.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优化执法方式。拟定《高新区税务局关于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方案》,把行政调解、和解列为我局主要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税收执法案例《精细服务争取支持 条分缕析梳理政策 探索破解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税收管理难点》作为市局2023年税务执法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案例汇编在全市推介。二是深化税收普法。创作视频作品——《你知道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后果吗?》荣获第三届“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大赛优秀奖;拍摄《我的老板有点“抠”》短视频被重庆市税务局推荐参加第四届“税眼看发展”短视频大赛评选;拍摄《识税爱税 做依法纳税小少年》视频,代表市局在总局评选中荣获“优秀奖”,为重庆市唯一获奖作品。三是探索“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在“老杨群工”税务工作室基础上打造高标准“枫桥式税务所”,提高税务干部特别是一线干部运用“枫桥经验”和法治思维化解税费争议的意识和能力,致力于解决涉税疑难问题,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建立跨部门协同催办机制,缩短涉税疑难业务办理时间。配套区局《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方案》,更加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我局金凤税务所成功申创“重庆市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先进集体”。
二、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
2023年,高新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税务机关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相融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对法制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加强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成立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税务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1次,将法治税务建设纳入税收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制定并实施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把宪法法律列入税务局党委领导班子学习内容;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在税务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教育;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成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三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区局依法成立重大税费事项审理委员会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等集体议事机构,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审议事项档案齐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新区税务局在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中,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执法人员法制理论基础不够扎实,对政策和理论掌握不够全面,2023年区局执法资格考试成绩不理想;
(二)区局整体依法行政能力需持续提升,“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在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情况下,存在“重实操、轻学习”现象,工学矛盾依然存在。
四、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也是“十四五”期间的重要一年,通过分析在工作推进中的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高新区税务局在2024年中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针对性展开工作。
(一)进一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二)持续优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工作。随着2023年10月1日起《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2023年12月1日起《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开始执行,高新区税务局将继续做好政策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并且在实践中总结学习,深入推进精确执法。
(三)进一步解决工学矛盾。针对工学矛盾问题,高新区税务局将制定并实施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持续依托“公务员初任培训”“执法资格”“专题知识培训”等项目组织干部加强学习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狠抓干部素质提升,有效提升区局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