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重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为建设美丽高新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学习引领,强化法治思维。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印发实施《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环保英才大讲堂”、法律专题培训等10余次,原原本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二十大报告等,立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推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是数智赋能,创新环境监管。建成高新区智慧环保水利系统,围绕大气、水环境、水利、固(危)废、污染源、环境应急六大防治领域,基本实现大气污染精准监控、环境应急处置快速指导、问题交办快速响应,精准调度6000余次,识别交办问题1100余件,为业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专项整治,推进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中央第一、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27件投诉案件整改销号。开展两次区级专项督查,发现交办问题40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得分排名全市前列。在全市率先实现4处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100%销号;开展吴家大桥上游污染源排查,推动莲花滩河吴家大桥水质均值从劣V类提升为V类。
四是突出重点,抓好法治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长江“十年禁渔”等时间节点,成功举办成渝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深化公众普法宣传;大力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环境保护法律等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将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册、有奖问答、展板等形式,让公众熟知和掌握环保法律法规。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制定惠企便民十条措施,建立生态环境检查正面清单59家,探索排放强度体系建设新路径。实行“两简一优”“全生命周期”环保指南和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审批改革,拓展“打包”环评审批范围,全面实行环保水利领域“一网通办”,压缩时间85%以上、材料30%以上。二是服务企业精准高效。帮扶辖区控排企业开展碳排放履约,减少履约金200余万元。助力三安意法、万邦新能源、国核铀业等207个项目落地。三是减污降碳高质量推进。坚持先破后立,把好准入关口,准予入驻项目74个,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及环境准入的项目8个。制定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累计关闭“散乱污”企业785家,达标整改150家。
(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议28次、局长办公会25次。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如生态环境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等,均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征求专家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提交集体讨论等程序,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审查。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信访案件等方面的作用,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支撑。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理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流程,及时对接综合执法局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程序、内容。2023年我局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定期对出台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复查,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发文必经流程,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责任,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具体措施和有关要求。
(四)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机制
一是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违法线索移交协作机制,开展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研判,联合综合执法局强化执法监管。2023年移交违法线索196条。全面协调统筹生态环境领域随机抽查,完成240家企业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问题75个。二是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加强与成员单位在线索筛查、证据收集、案件办理方面协作配合,完成2条案件线索上报国家第四批线索库;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3件,进一步完善承诺事项落实、反馈机制,按要求答复承诺事项落实情况;二是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环境信用评价。公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及时、准确披露环境信息,完成2022年度披露企业38家,完成率100%,确定2023年披露企业45家。完成54家区级参评企业2022年度高新区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化生态环境及水利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2023年,发布环保水利各类信息213条,其中生态环境领域信息183条,水利信息30条。在渝快办上公布我局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42项,办结行政许可310件,促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一次办。
(六)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办理机制,抓好信访投诉办理实效,梳理调度重复投诉事项,开展信访矛盾专题研判50余次,推动群众“急难愁盼”事项解决,2023年处理信访投诉118件,群众满意率达90%。贯彻执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公开听证制度,2023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班子“述法”要求,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抓好环保水利检查、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做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二是突出法治思想学习提升。结合生态环保实际,对照重庆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抓好贯彻执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主动学法用法,自觉遵法守法。2023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法院庭审线上旁听9人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经党组会调研讨论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合同审查、行政诉讼等涉法工作,推行律师全程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行生态环境职能。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生态环境局通过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身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待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行阶段,还需进一步健全损害评估、赔偿磋商、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二是普法培训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目前的普法培训主要是采取专家授课的方式,培训形式比较单一,互动性不强,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三是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现行综合执法体制下机构人员高度精简,目前依靠违法线索移交监管机制,形式较为单一;缺少生态环境执法和法律的综合型人才,与新形势下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是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强化横向联动、纵向沟通,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长效机制,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度,拓展宣传阵地。重点抓好“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为美丽高新厚植法治底色。三是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与综合执法局、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调联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助力全面打击环境违法行为。